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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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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历史

  • 作者:朱宗震
  •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 ISBN:9787545206630
  • 出版日期:2010年07月01日
  • 页数:234
  • 定价:¥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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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历史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和生动的故事组成的。
    以往的民国史,多将这些鲜活的人物脸谱化,将丰富多彩的故事抽象化。本书选入39则民国故事,关乎的人物有末代皇帝溥仪、督军、政客、学者、文人、军阀,涉及的事件有复辟、共和、割据、民国统一、经济改革、实业救国等历史主题。读者能从故事中,品味到政坛人物的品质,了解历史运动的大脉络,并体察每一个故事在沧海中的地位。
    文章节选
    1912年,民国成立,共和告成,因言论自由,各种报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不久,在上海租界内,却发生了一起文字狱,当事人是戴季陶。
    当时,戴季陶21岁,才华横溢,正值革命时期,取名天仇。当南京临时政府行将结束的时候,革命党人周浩在上海租界开办《民权报》,请戴季陶担任主笔。《民权报》刚出版时持论尚婉转,但不久即猛烈地抨击袁世凯破坏民国、专断独行的野心,言论日趋激烈。
    5月间,袁世凯政府因财政困难,国务总理唐绍仪不得不向列强接洽借款,但六国银行团乘机要挟,提出了监督中国财政的无理要求,遭到唐绍仅的断然拒绝,谈判濒临破裂。于是,中国方面由财政总长熊希龄(共和党人)接手借款谈判事宜。熊迎合袁世凯的意图,接受了银行团的一笔垫款,并签订了丧权辱国的《监视开支暂时垫款章程》。消息传出,舆论大哗,革命党人群起攻击熊希龄卖国。戴季陶也义愤填膺,在5月20日的《民权报》上写了一篇短文,题曰:《杀》。全文如下:
    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此四人者中华民国国民之公敌也。欲救中华民国之亡,非杀此四人不可。杀四人而救全国之人,仁也;遂革命之初志,勇也;慰雄鬼在��之灵,义也;弭无穷之后患,智也。革命初成,不少健儿,以全国之国民而无人敢诛此四贼,以救全国人民之生命财产,以保五千年之荣誉之历史乎?吾殊不敢以此诬我国民也。
    戴季陶当时虽虎虎有生气,但毕竟年少气盛,不免鲁莽从事,不仅文字偏激,连倾向同盟会的唐绍仪也无端受责。不过,区区短文,也只是愤激之辞罢了。
    然而,此文一出,不仅得罪了袁世凯,也得罪了列强。22日午后4时,租界巡捕房西探和华探各一人,至《民权报》编辑部,向戴季陶出示租界会审公廨提票一张,以“鼓吹杀人”为由,拘捕戴季陶入狱。
    戴季陶入狱后,同牢监犯问他因何被捕,他感慨地说:“仓颉造字累我,鸦片条约病我……我住租界,我不做官,我弱,我为中国人,有此种种原因,我遂来此矣。”当晚,他的妻子来探监,用周浩常用的话勉励他说:“主笔不入狱,不是好主笔。”第二天上午,会审公廨即开庭审理此案,戴季陶延请德雷斯律师辩护。德雷斯向问官指出:“际此共和时代,报馆为舆论机关,有言论自由主权”,要求延期审理。于是,问官判为交保释放,改期再审,由通义银行经理张静江投案具保。
    戴季陶的文字狱由于发生在民国成立之后、租界之内,舆论界反映十分强烈。他们一致谴责租界当局干涉言论自由。邵力子在一封读者来信附言中表示,准备将《民立报》迁出租界,“以中华民国之大国民,处中华民国完全主权之地,以组织中华民国之真正言论机关”。上海的日报公会于23日为此特邀各报同仁到会研究,他们对租界当局这一文字狱一致表示愤慨,议决由日报公会函请沪军都督陈其美、上海通商交涉使陈贻范与租界当局据理力争。他们指出:“(租界当局)以鼓吹杀人四字罗织其罪……报界记者人人自危,其关系天仇个人之事小,而蹂躏我舆论,蔑视我民国,其事实大。”同时,各界纷纷电请袁世凯、唐绍仪保护言论自由之权。唐虽也属戴文指“杀”之列,但十分大度,他致电陈贻范,请其向租界当局交涉:“共和初建,报纸偶有失检,此时不宜深究,请即转知公廨,转致工部局,即行将案注销。”
    于是,陈贻范致函上海**领事、比国总领事薛福德和会审公廨进行交涉。他指出:“文字之狱,为中国历史所指斥”,要求尊重言论自由,并指出:“公堂不用传单,竟发提票,有失检点。”华籍会审委员关炯之迫于舆论,复函表示,公廨本不赞成使用提票,但巡捕房以刑事案件为由,坚请立提,从上午9时争到下午5时,只好迁就,他表示:“既无实力,又无后盾,不能处处坚持到底,不胜羞愤惶愧之至。”准备收场。
    6月13日上午10时,会审公廨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戴季陶请的律师德雷斯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指出,戴文属于言论自由,关系国事,既未妨碍租界治安,亦无鼓吹阅报之人暗杀实迹,只是因为爱国热心,反对借债,才有此规劝此事的议论,而且北京政界无人起诉,与租界工部局无关。他特意指出:“今《民权报》所载反对外债文词,工部局竟出干涉,似与国事有关,以故中国人民皆不欢悦。”会审公廨在中国政府和公众的压力之下,*后草草判决:“依照中华民国新刑律第二百七十条妨害秩序罪减等处断,着罚洋三十元。”
    宣判之后,戴季陶坦然地询问问官:“不知定案之后,将来再有此等言论,尚可发愤登载否?应请明示。”问官难以回答,只好说:“以后言论,总以和平为是。”当然,戴季陶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政治见解,不久又写出了“投之以兵力,报之以铁血”、“武力解决”一类的激烈反袁文字。而《民权报》也一再抵抗着租界当局对革命言论的干涉。
    当时,戴季陶的轻易获释和拥有的革命言论自由,是以革命党人的政治、军事力量的存在为前提的,但袁世凯和租界当局一直在企图压制革命舆论,随着二次革命的失败,自由地发表革命言论的权利在国内也就丧失了。P11-14
    目录
    1.溥仪的悲剧人生
    2.劳乃宣与《共和正解》
    3.戴季陶的文字狱
    4.盛宣怀复产的讨价还价
    5.程德全靠夫人治家殖产
    6.王芝祥出任直隶都督之争
    7.陆徵祥演说失败与组阁危机
    8.应夔丞与袁世凯
    9.宋教仁之死:民初共和政治的失败
    10.李烈钧迟疑失军机
    11.当皇帝还是当终身总统?
    12.蔡锷京津出走的策略
    13.袁政府金融混乱 洋教士旅途受窘
    14.陈其美之死
    15.洪述祖临终遗言
    16.傅斯年与国民党
    17.毛泽东初见黄炎培
    18.陈铭枢将军和佛学
    19.吴晗就学的经济预算
    20.黄炎培在热河抗战时对张学良的期望和失望
    21.导致“西安事变”的个性冲撞
    22.黄炎培对杜月笙的赞赏
    23.“八一三”淞沪抗战的战略地位
    24.抗日战争期间的中美驼峰空运
    25.抗战期间军队的经商风
    26.民盟的缘起
    27.国民党在土改问题上的对策
    28.1946年底国民党情报对香港前景的预测
    29.蒋介石为官僚资本辩护
    30.1948年金圆券改革和虚构的社会理想
    31.蒋介石的“马谡”
    32.关于辽沈战役的几个问题
    33.毛泽东淮海战役的决策内幕
    34.毛泽东平津战役的决策经过
    35.蒋介石对1948年行宪的“反省”
    36.胡适对书生从政的反思——读1949年6月胡适致蒋介石函电
    37.近代中国“大资本家”语录
    38.黄炎培对近代中国民营企业**的悼念
    39.答客问:蒋介石为什么骂黄炎培?
    编辑推荐语
    历史是一面三棱镜,斑驳灿烂,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看到不同的色谱。舞台上的历史人物,有形无形地脸谱化了,黑白分明。即使历史生活的理论抽象,往往也是两军对垒,两条路线,两种命运,同样具有脸谱性,而实际生活,却复杂多变,令人眼花缭乱。
    选入本书的39则故事,不过是沧海一粟。为了方便读者从有限的故事中,品味先人的足迹,我们在这里多少勾勒一下历史运动的大脉络,以便读者体察每一个故事在沧海中的地位。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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