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土地增值税税收法规解读
土地增值税法是指**制定的用以调整土地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节土地增值税概述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属于不动产,对土地课税是一种古老的税收形式,也是当代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些**和地区将土地单列出来征收,如土地税、地价税、农地税、未开发土地税、荒地税、城市土地税、土地登记税、土地转让税、土地增值税、土地租金税和土地发展税,等等。有些**和地区鉴于土地与地面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密不可分性,对土地征税往往未予单独列名,而统称为房地产税、不动产税和财产税等。
对土地征税,不论是单列税种,还是未单列税种,也不论对其冠以何种名称,依据征税的税基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性质的土地税,以土地的数量或价值为税基,或实行从量计税,或采取从价计税,前者如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田赋、地亩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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