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2012万国学校考前冲刺 卷二突破100分
QQ咨询:
有路璐璐:

2012万国学校考前冲刺 卷二突破100分

  • 作者:北京万国学校
  •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 ISBN:9787513013284
  • 出版日期:2012年06月01日
  • 页数:198
  • 定价:¥30.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2012万国学校考前冲刺:卷2突破100分》按照2012年新大纲的考试要求,凭借老师自己多年的授课经验和司法考查规律,找出2012年**司法考试卷三的**考点。并对考点精要讲解,加注“小贴士”来要求考生把握细节,通过“预测突破”试题来检测考生对考点的理解程度,增加考生的得分能力。 2012-卷二突破100分-万国学校考前冲刺_北京万国学校_知识产权出版社_
    文章节选
    (3)假定的因果关系。

    是指虽然某个行为导致结果发生,但即使没有该行为,由于其他情况也会产生同构的结果。在这种条件下,应当认为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如,下午1时执行刃刑,在执行人正在扣动扳机的瞬间,被害人的父亲甲推开执行人,
    自己扣动扳机击毙了死刑犯乙。此时,应当认为甲的开枪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双重的因果关系。

    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在行为人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各个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例如,甲与乙没有意思联络,都意欲杀丙,并都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致其死亡。应当认为,甲和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
    (5)重叠的因果关系。

    是指两个以上的相互独立的行为,单独都不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合并在一起造咸了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各个独立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均具有因果关系。例如,甲、乙二人没有意思联络,分别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致死量50%的毒药,虽然二人的毒药各自都不能导致丙的死亡,但在一起却导致了丙死亡的结果。应当认为,甲、乙的投毒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2。认定因果关系时的注意事项
    在采取条件说认定因果关系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因果关系是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非生活上钓因果关系。
    (2)因果关系的“因”特指犯罪行为,“果”特指犯罪结果。

    (3)行为是结果发生的条件之一时便可认定条件关系。认为存在因果关系,并非只有**条件时才肯定条件关系。换言之,一个结果完全可能由数个行为造成,因此。在认定某种行为是结果的原因时,不能轻易否定其他行为同样也是该结果发生的原因。反之,一个行为可能造成数个结果,所以,在认定某种行为造成了某一结果时,也不要轻易否认该行为同时造成了其他结果。
    (4)介入因素与因果关系中断问题。
    介入因素包括三类情形:
    自然事件、他人行为以及被害人自身行为。主要考虑介入因素的性质以及同先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介入因素本身的出现是异常还是正常的、介入因素是独立还是从属于先行行为。如果介入因素的出现是异常的、介入因素本身独立于先行行为,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因而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先行行为同危害结果的因果联系并未切断而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
    P7
    目录
    刑 法
    **章 刑法概说
    第二章 犯罪构成
    第三章 犯罪排除事由
    第四章 犯罪未完成形态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六章 单位犯罪
    第七章 罪数形态
    第八章 刑罚概说
    第九章 刑罚的体系
    第十章 刑罚裁量
    第十一章 刑罚执行
    第十二章 刑罚消灭
    第十三章 刑法分则概说
    第十四章 危害****罪
    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罪
    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靠
    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
    第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章 贪污贿赂罪
    第二十一章 渎职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第二十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十四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
    第二十五章 管辖
    第二十六章 回避
    第二十七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二十八章 刑事证据
    第二十九章 强制措施
    第三十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三十一章 办案期限
    第三十二章 立案
    第三十三章 侦查
    第三十四章 起诉
    第三十五章 刑事审判概述
    第三十六章 **审程序
    第三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十八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三十九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十章 执行程序
    第四十一章 特别程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二章 行政法概述
    第四十三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第四十四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四十五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第四十六章 行政许可
    第四十七章 行政处罚
    第四十八章 行政强制
    第四十九章 政府信息公开
    第五十章 行政复议
    第五十一章 行政诉讼概述
    第五十二章 行政诉讼管辖
    第五十三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