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特有的调查和分析方法
(一)特有的调查方法
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检查和评价被审计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管理者在任职期间各项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以此促进被审计对象经济决策行为和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在于对管理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将管理者的个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与其所在组织的财务和经营情况相剥离,既要对被审计组织的组织责任进行评价,也要对被审计组织管理者的个人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同时,随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对象的变化,经济责任范围的界定也会发生变化,因为不同的管理者有着与其职位相应的经济责任范围,在其职责范围内,管理者的个人执法能力和工作方式也会导致其工作着眼点的差异。例如,对司法机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将主要考核其执法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满意程度等;对教育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则主要考核其教育规划的编制和实现情况,在教育强省强市战略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等。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中,除了大量采用常规审计所使用的审计取证方法之外,还必须大量采用审计调查方法,例���个别谈话、集体座谈、审阅资料档案、外部调查等,广泛走访和倾听,以掌握更加全面和真实的审计证据。
经济责任审计调查主要是通过查阅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有关账簿及其他财务资料来获取审计证据,它具有部署上的主动性、目标上的确定性和结果上的必需性,这是审计查询等取证方法所不具备的。相对于审计查询而言,审计调查不仅包括当面口头提问、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还包括对账务和其他资料的查阅;相对于审计函询而言,审计调查避免了消极函询从主观上就存在的能否获得审计证据的不确定性,审计调查的目的恰恰是必须获得审计证据。经济责任审计调查就是审计部门依法运用各种审计调查手段,向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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