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好流年篇 **话
巴塞罗那,相遇总是来去无声 曾风靡一时的旅游胜地吴哥窟——有个另外的含义,那便是遗忘过去。
然而在遗忘过去的种种时间里,谁又能够真正地将谁遗忘?*终的结局,大概也只是越发深陷。
只是林新白想说的不是这个。
问题是此时此刻,她和未婚夫在巴塞罗那的广场上正有说有笑地观看风景,想来旅行一次极其不易,经过了晕机晕船晕黑人的艰苦过程后,本想好好地游览一番异国风情,谁知竟巧遇林颂在街角对面和一柔情女子揽腰挽臂,时而眉目传情,时而耳鬓私语,如胶似漆���情蜜意,俨然就是一副热恋期的小情侣模样。
林新白当时就愣在了原地,实在是控制不了自己大脑的思维短路。
会不会是眼花了?揉揉眼,再定睛一看,他的身影依旧清晰可见。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她来到巴塞罗那旅行,他竟也来到了这里?
但这的确怪不了别人。
半个小时前的林新白站在巴塞罗那广场的喷泉前触景生情,心里突然想到了小学时电视台热播的台湾版《流星花园》。
在其中,有一段剧情是杉菜和道明寺在巴塞罗那重逢,传说喝了巴塞罗那广场的喷泉里的水,便会再次见到心中想念的人。
林新白正是回想起了那个片段,才一边嘲笑自己“纯情少女”,一边又“口不对心”地去喝了一口喷泉里的水。
水有点咸,以至于喝完后,她就后悔地怀疑会不会曾经有人在喷泉中小解。
结果可好,现在她竟真的邂逅了林颂。就在这里,就在眼前。而且,他的怀中还搂着另外的女子。
眼见他们朝这边走了过来,林颂一只手拿着深蓝色的太阳镜,另一只手从那位美丽清新的女子腰间滑落,改成了十指相扣式的牵手。
美丽女子望着他的表情则是满眼的憧憬与信赖,简直就如同凝望着现世的情圣兼大文豪,那叫一个媚眼如波、非君不嫁啊。
所以林新白便眼睁睁地看着林颂嘴角止不住地向上扬起,笑得像朵……骚包的黄花菜。
干脆假装不认识好了,或者简单地易容一下。于是乎,林新白手忙脚乱地将纯白色的阳帽按在头顶上,又把系在脖子上的淡蓝色小丝巾提了提,直到可以遮住嘴巴。
偏偏身旁站着的未来的老公——黎珩同学完全没有察觉到事态的变化,从工作单位请了假来到巴塞罗那,令他既兴奋又雀跃。他自顾自地丢给林新白一句“那边有个外国妞长得好像妮娜·杜波夫!我要去和她合个影,你先在这里等我!”便不由分说地飞奔而去。
看着那仿佛打了强心针一般的背影,林新白只能哀叹口气,孤单一人站在原地暗自叫苦。等到她默默地转回身的时候,一道纤细的身影挡住了她的视线。
“这位小姐,请问你是中国人吗?”那个声音十分温柔恬静,令林新白背脊一僵,不自觉地抬头看向她,围在嘴巴上的丝巾也顺势滑落。
她便知道了林新白听得懂自己说的话,露出了非常欣喜的笑容,将手中的数码相机递给林新白,又微微侧头示意站在自己身后的男子,极有礼貌地问道:“可以请你帮我和我的未婚夫照张合影吗?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麻烦你啦。”
林新白凝视着她的脸,怔怔地接过数码相机应了声:“啊,好啊……”
下一秒,林新白的视线越过她,竟是没有一丝躲闪地停留在了他的脸上。
大约他同样是诧异得近乎失了神,紧紧地蹙起眉心,盯着林新白的眼睛一动不动。比起震惊,他更多的表情是难以置信。
可是很快地,待到美丽女子轻笑着跑回他的身侧,他便回过神,不太自然地扯动嘴角笑了笑,那笑容不仅僵硬还很轻蔑,话语中更是渗透出不耐:“我说冷安若,你就别照了,不就是来一趟巴塞罗那,你都快要照了好几百张了。”
名为冷安若的美丽女子倒是十分纵容他的坏脾气,被嫌弃了也不恼,只管凑上去和他撒娇:“那些都是自拍啊,人家是想和你多照些合影留作回忆,等到我们结婚后,很有可能就没时间来旅行了。”
结婚后。
林新白因这三个字而怔了一下,手心渗出细密的汗。
也,也对啊。刚刚就听她说了,是“她和她的未婚夫”……所以何必大惊小怪?这么久了,他也的确到了结婚的年纪。何况他又从不缺女人,就算有一两个未婚妻,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这样一想,林新白反而在心中自嘲地嗤笑出声,原先的紧绷感也冷却了一大半,她举了举手中的相机,示意面前还在“谈笑风生”的两人,微微一笑道:“不好意思,能照了吗?”
冷安若连忙回答说:“可以了,可以了!抱歉哦,让你久等了,现在就可以照的。”
林颂被冷安若紧紧地拉着,无奈之下只好硬着头皮去照这张合影。倒不是说照张相有多么痛苦,而是眼前端着相机的那个人……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阿颂!”冷安若轻轻地推了推他,提醒道,“看镜头啦!笑一笑,不要总板着脸哦!”
麻烦,看个屁的镜头……
林颂暗声叹气,如女子一般秀气的眉皱起来,终于抬头看向前方,却不是看什么镜头,而是看着林新白。
林新白按下快门后,便直接低头检查起刚刚拍下的合影。那种专注认真的神态,与林颂从前记忆中的林新白似乎早已判若两人。
算起来,已经过去了多少年?
五年了吧。
简直就是弹指一挥间,五年就这样从眼前消失不见。
如今这仅有咫尺的距离,林新白却没有察觉到此刻林颂的视线。她好像听到了什么呼唤,转头去看向身后,然后露出了一抹可以称之为甜蜜的笑容。
林颂心下一怔,也循着望过去,一眼就见到了那个朝林新白笑着走来的人。
那面孔略显得眼熟,林颂在脑海里搜寻了一番,*后记起了他。
他是黎珩。
简单一点来说,他是林新白的未婚夫。半年前就已见过彼此的父母,无非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而提起这件事,当时林颂的老娘曾茹茹还颇为感慨地念叨了一番:“乔聿在加拿大有了男朋友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那么远,我想管也管不到。可没想到连小白也一声不吭地领着那位回家了。真是孽债,我们家两个姓林的女儿都要去做别人家的媳妇了,唉,这叫我怎么能甘心!”
不甘心,哼,不甘心又能怎样?
孩子养大了,翅膀硬了,亲生的都不可能会老老实实地听从父母亲的安排,更别说是非亲生的养女。
不过林颂可不敢把这些话真讲出来给老娘曾茹茹听,*好……*好让她永远都别见到林新白,省得勾起她那一些永远都不可能会实现的期望。
可惜林颂的这份小心思没有被上帝老头听见,就在冷安若走上前去打算将林新白手中的相机取回时,喷泉左侧蓦地响起了一声洪亮的、含糖度4个加号的呼喊:“小白!小白!是你吗?这真是天大的缘分,妈妈竟会在这里见到你!快来让妈妈看看你!”
这声音加上这话里的内容着实让林颂流了一后背的冷汗,他悲痛地侧眼看过去,果不其然,从八点钟方向奔来的那位时髦的中年贵妇,恰恰就是他的老娘,曾,茹,茹。 第二话
入土为安,总要好过暴尸街头 女人喜欢两种男人。
一种是英雄,一种是人渣。
同理可证,男人也喜欢两种女人。
一种是公主,一种是贱人。
当然,贱人可以用很多同义词来替换。比如说是婊子,比如说是贱货。然而人渣嘛,就真的只有“人渣”二字才能够真真切切地诠释到位。
至于林颂的为人,实在不能单单只用人渣就将其定死,这和他从没意识到自己是个人渣有关,但在林新白看来,他的种种做法早就已经超出了人渣的范围。
闲暇无事时,林新白总会回忆起往事。从五岁那年起,她就被亲生父母像寄存行李箱一样地暂放在了林家,同时,还有一个大她四岁的亲生姐姐,她们俩一起在林家互相做伴。
谁知寄存时间比较长,林家好吃好喝地养着她们姐妹俩,一养就养了十年。连姓氏都改成了林,她曾一度认定自己的确就是林家的孩子。
直到十五岁那年,亲生父母携着另一位亲姐姐从国外归来,她才知道自己原来是姓万的,而在经过了一系列的身份确认后,她的确做到了认祖归宗。
而说起林颂,他便是林家的亲生儿子之一。
由于林新白和姐姐林乔聿的出现,林颂从原本的林家老二变成了林家老三,林新白就是那样一口一个“三哥”地整整叫了十几年。
幼年时期,林颂也号称过幼儿园一霸。从那个吃奶的年纪开始,他就总是爱和漂亮的小姑娘黏在一起玩。
比起大观园中的宝玉哥哥,他在莺莺燕燕的环绕下没有变异成娘娘腔性质,却极其不幸地升级成了脚踏两只船也脸不红心不跳的情场老油条。
直到现在,林新白还记得他那句得意洋洋的至理名言:“你三哥我泡过的妞不比后宫里的三千佳丽少,不过有一点我比皇上还牛,我不用召开选妃大赛,也照样有漂亮姑娘主动送上门来。”
那种口吻仿佛别人喜欢他是理所应当,别人被他抛弃,还是理所应当。
在他眼中,能够和他小谈一次恋爱,那简直就是对方的天大荣幸。当然,对方心中也是如此地确定肯定以及一定。
所以现在想想,林颂不是人渣是什么?
只可惜,林新白就算意识到了这一点,还是学不会举一反三地套用公式。不管她被林颂骗了多少次,哪怕是林颂从小就把她当成备胎或是小跟班来使唤,她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怨言。
要说的话,他们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很简单。在林颂眼里,林新白就只是妹妹,像小猫小狗一样的妹妹。虽然没有一滴滴的血缘关系,可小时候就生活在一起,日久生了情,生的自然是亲情。
林新白呢,无论是童年期还是青春期以至于成年期,对于大哥林蕤,她都是千古不变地尊敬。
而对她的三哥林颂,则是至死不渝地听从。
看到这里,各位可能会觉得这简直如同狗血的韩剧套路啊,什么哥哥和妹妹之间的“禁忌之恋”,什么“想爱不能爱”,要不要这么俗不可耐啊。
可惜林新白要向各位说声抱歉了,她和林颂之间完全沾不上韩剧的边,硬要说的话,倒和关系错综复杂、季数极多的美剧有些神似。那是因为——林颂是个经常耍**的情场炸子鸡。
而今天会与林颂在巴塞罗那意外重逢,实在是突发状况。林氏集团家大业大,林父林国豪上了年纪,不愿再操劳公司的烦心事,便将公司分成了两部分。不偏不向,一半给了长子林蕤,另一半给了不务正业但又不能没钱花的纨绔小儿子林颂。
说来也巧,林颂正是来巴塞罗那出差谈生意的。可虽说是出差,却携带了家属。老娘曾茹茹说是要散散心,无论如何都跟了来。未婚妻冷安若想要在婚前来一次国外旅行,于是也跳上了飞往巴塞罗那的飞机。
本来还想在出差空当拈个花惹个草的林颂为此低迷了好一阵子,更是做梦也不会料到,竟然会在巴塞罗那猝不及防地遇见林新白。
自从那次事件过后,他就再没见到过她了。
不,应该说,是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正式见面。由于缺乏事先预兆,林颂俨然尴尬至极,完全不知该怎样应对如此状况。
倒是半路杀出来的曾茹茹眉开眼笑,硬是将林新白和黎珩拉到林颂出差外住的五**酒店里聊家里长家里短的。
傍晚,服务生致电到房间里,询问今晚要准备几人晚餐的空隙,林颂根本来不及阻止,曾茹茹就毫不犹豫地说:“五人份,而且要一楼大厅里*好的位置,我给双倍小时金,please。”
这也就意味着连在吃晚饭的时间里,林颂都要继续面对林新白的这张苦情脸。
反倒是冷安若从一开始就没有搞清楚状况,她偷偷地凑到林颂的身边,迷茫地问了句:“阿姨说那位小姐就是你的妹妹小白,阿颂,刚刚在拍照片的时候你怎么没告诉我?看你和她都表现得那么陌生,我还以为你们真的不认识呢。”
“哦。”林颂心不在焉地把玩着餐桌上的烛台,“根本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她,我是太惊讶了,忘记给你介绍。”
冷安若将信将疑地慢慢地点了点头,还想再问些什么,楼梯那侧的曾茹茹已经带着林新白和她的未婚夫往这边走来了。
冷安若连忙笑着迎上去,非常亲昵地挽过曾茹茹的手臂将她带到自己的身边落坐,再招呼林颂坐到自己的另一侧空座。
曾茹茹在这时笑着对林新白和黎珩说:“来,来,你们两个坐到我们对面,这样我也方便看着你们的眼睛聊天。”
“好。”正愁不知该坐在哪里的林新白如获解救一般,急急地在曾茹茹对面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黎珩跟着她,在她旁边坐好,就在林新白为此而松下一口气的同时,曾茹茹突然要求和林颂换位置,原因是:“阿颂,阿颂!你坐外边来啦,服务生过来总要和外边的人问东问西,讨厌死了,我才不愿意和他们讲话。”
于是林颂拉长了一张不情愿的脸,起身绕到外边的位置,待曾茹茹笑眯眯地跑到黎珩面前坐下,林颂才沉重地坐在了林新白的对面。
林新白愣了愣,默默地低下头去,避免和林颂的视线接触。
黎珩在这时看向林颂,笑容尽管温和,可却带有生疏和敌意,他问:“学长,你还记得我吗?高中的时候我们曾同校,当时你还为了我们小白的事情误会过我。”
我们小白。
林颂因这四个字抬起了眼,眼神尖锐而挑衅,看着黎珩回击了一句:“不好意思啊,我岁数大了,总记不住一些人和事。你是说我们认识?我还真没这个印象。”
黎珩带有一丝宽慰地笑了,摆摆手说:“学长还年轻,不过是贵人多忘事。现在我和小白就快结婚了,这样一来我总会给你留下印象。”
林颂的脸色不自觉地沉了下去。
“哎呀,你们也要结婚了吗?”冷安若对这个话题很是感兴趣,终于找到机会插话进来的她兴奋地说,“真是巧,我和阿颂*近也打算筹办一下婚礼了。我妈妈总说女孩子家订了婚,就该早点嫁出去,不然拖泥带水的不吉利。”
“哪有那么多迷信说法。”林颂侧过头瞪了冷安若一眼,大剌剌地嘟囔着,“婚姻是座坟墓,别急着太早跳进去,小心将来后悔。”
冷安若张了张嘴,好像是想辩驳,可她无论是样貌还是声音都太过贤良淑德、大家闺秀了。如此乖巧懂事的她根本赢不过林颂的蛮不讲理,于是她抿着嘴唇,看上去十分委屈。
林新白见此情景,不禁同情起冷安若来。左思右量,握紧手心,她终于鼓足勇气看向林颂,低声地说:“婚姻可能的确是座坟墓,可是能够入土为安,总比暴尸街头要来得好吧?”
尽管这比喻有点吓人,但却是个非常之好的台阶。
比如曾茹茹就顺势打起了圆场:“对呀对呀,阿颂你听到没,早点结婚就能早点入土为安,运气好点的话,说不定还能直接升入天堂哦!”
这下可好,林颂不气别人,而是把不爽都转移到了林新白的身上。他斜睨着她,冷嗤一声:“我才二十六,我着什么急?”
林新白慢条斯理地接下去:“是你自己刚刚说过你岁数大了,总忘事。既然如此,那不如早点结婚,省得忘记了。而且在爸妈那个年代,二十六岁的时候,生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啊。”
下面的话,林颂干脆就是咬牙切齿地说出来的:“你自己都没结,干吗把我往火坑里推?有本事你先结啊,你结完了弄出个孩子去打酱油啊,那我肯定也立马结婚,好生个孩子陪你家孩子去做伴打酱油,多个人打还能多拎回来一瓶,炒起菜来就不怕不咸不淡不香不臭了!”
“阿颂!”曾茹茹不高兴了,“你怎么一见面就欺负小白,说的那是什么话,和你妹妹都多久没见了,快奔三的人了你有点哥哥样子嘛!”
林新白讪笑两声:“不要紧的,妈,三哥是在和我开玩笑的。”
曾茹茹看在眼里,只能暗暗叹气。
尽管是养母,可曾茹茹一直都很心疼林新白。总觉得她脾气太好,在家的时候被林颂当面团捏,现在不在身边,将来真嫁了出去,岂不是也要被老公当成软柿子?
偏偏林颂还不在林新白的未婚夫面前表现出“疼爱妹妹的好哥哥”的靠谱模样,非要挤对她,挤对完她又要摆出一副别人欠他五百万没还的死相,真是应了老公林国豪的那句话——
“阿颂就是活到八十岁,他也还是改不了八岁小孩一样的熊孩子本性,搞不好还会和他自己的孙子抢玩具飞机玩呢!”
有道理,太有道理了。
看吧,就是因为林颂这副臭脾气,才不懂得林新白全身都是宝。人家黎珩就拥有一双能够发现本质的慧眼,坐在林新白身边很巧妙也很小声地问了句“你真的没事吧”,得到的是林新白的会心一笑。
望着眼前的一切,曾茹茹心中无可奈何,只能默默地吃起晚餐。原因是整张餐桌前的人都不再吭声,大家都不想中枪,于是专心致志地吃晚餐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