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依法授予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的所有人以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专有权利的一项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品种权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 新品种是推动农林业发展*活跃、*重要的生产要素,是种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对植物品种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是国际种业跨国公司博弈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