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国外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的研究与实践
早在19世纪初,志愿者服务便在西方**出现。它*早渊源于宗教性的慈善服务,主要由教会首先推动,宗教信仰规定教徒有责任救助贫困、保护孤儿、帮助老弱病残和残疾人等。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各国政府对公共政策和社会福利日益重视,先后通过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需要动员和征募大批的志愿者投身于各项社会服务工作之中,于是这些**纷纷对其政策进行了调整,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事业也逐渐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现代民主思想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理念的日益成熟,以公益服务为主要活动方式、以志愿参与为特征的非营利组织大量涌现,逐渐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形成良好的社会声誉,而且也在发展之中得到了进���步的规范和完善。从志愿者服务的整体规模和社会效益来看,国外志愿者服务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志愿者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已逐渐步人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整个社会已形成普遍的志愿服务意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广大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20世纪70年代,国外图书馆界的志愿者活动已经开展的十分频繁。美国《图书馆杂志》(LibrarY Jourhal)中常常刊登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相关报道,如美国纽约市皇后区图书馆社区分馆引入志愿者帮助其开展日常运行工作,①俄克拉何马州塔尔萨市**图书馆、斯坦福大学图书馆等依靠志愿者开展扫盲项目。②1971年美国图书馆学会在其会刊《美国图书馆》(American Libraries)上发表了《图书馆使用志愿者指引》(Guidelines for using volunteers in libraries),提出了图书馆志愿者管理的17项原则,包括安排图书馆工作人员来协调志愿者;志愿者应被安排从事与本人才能、经验、技能和兴趣相一致的工作;对志愿者所要从事的工作进行详细的书面描述;可以由图书馆报销与工作相关的必要的费用等等。这个指引虽然仅有2页,后来作为一个单独的小册子分发,但提出的这些原则至今仍然被美国图书馆界所沿用。很多国外学者也从多方面进行了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研究。就笔者所收集的资料来看,主要包括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