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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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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保护

  • 作者:法律出版社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1859983
  • 出版日期:2014年07月01日
  • 页数:230
  • 定价:¥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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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书是日本学者研究德国企业集团法制的著作。本书作者高桥英治教授是日本大阪市立大学的教授,法科大学院院长,是在日本研究德国法以及相关集团企业法律问题*为**的公司法学者之一。
    在德国法的诸多制度设计中,企业集团无疑是具有重大借鉴价值的制度之一。这不但是由于德国本身就是企业集团的发源地和企业集团运作*成功的**之一,更是因为企业集团在当下的我国尤其具有特别的存在价值。其原因在于中国不但有长期的企业集团发展传统,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企业集团仍是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代表的**骨干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如何有效协调企业集团内部的利益关系和优化内部的权力配置,以*大限度地发挥企业集团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一直是制约我国企业集团发展的关键之所在。在这方面,德国企业集团的组织架构及其权益安排应该会给我们诸多的昭示和启迪。 企业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保护_法律出版社_法律出版社_
    文章节选
    1965年,德国率先在世界上引入了体系的企业集团规制。直至**,与日本企业集团法制有关的讨论,主要是以与德国法间的对话为基础开展的。本书是以德国法的经验为基础,提出将真正的企业集团法制引入日本的建议。
    笔者在《从属公司少数派股东的保护》(大阪市立大学法学丛书48卷,1998年,有斐阁)中,批判地分析了德国企业集团法制的发展,提出了对日本法立法上的建议。本书依据2005年日本颁布的公司法,以展开有关现行公司法下的企业集团的立法论为目的。
    这本书,应该说是作为我的主要著作《从属公司中少数派股东的保护��的第2版著作。本书出版之际,我又重新重新编著了前著中日本法那部分。即,前著是以条文的形式对日本法的立法案进行了提示,本书是将前著展开的立法提案作为之前立法论其中之一,总结了过去与企业集团法相关的讨论,对将来日本的立法指明了方向。前著也是包含了对日本法具体立法提案的著作,要考虑维持它的未来价值。由于前著中并未对德国康采恩法进行扩展,本书中德国法的部分基本上是前著叙述的承袭。但是,本书依据欧洲康采恩法以及德国有限公司法判例新开展的内容,新设了对有关欧洲康采恩法论坛的提案以及“破坏存在的责任”的*新判例进行分析、探讨的新章节。
    本书的第6部登载了“Japanese Corporate Groups under the New Legislation”这一英文论文。这篇文章是对在European Company and Financial Law Review(ECFR),September 2006,Vol.3 No.3,pp.287-309刊登的文章加以修改的,是对日本公司法之下企业集团法制的分析探讨。
    本书是以1997年提交给东北大学的博士论文为基础(原题《保护从属公司少数派股东的研究——以德国法为**》)。在此,再次向博士课程的指导老师関俊彦老师、硕士课程的指导老师故菅原菊志老师、修改博士论文的指导老师吉原和志老师致以深深的感谢。
    发自内心的感谢大阪市立大学研究生法学研究科的各位老师为我提供的很好的研究环境。而且我也从京都大学商法研究会、关西商事法研究会、关西企业法研究会的各位老师那儿学到很多知识。在这本书出版之际,在此向各位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这本书是基于1990年至1993年这3年间,我依靠德国学术交流会(DAAD)的奖学金在德国哥廷根大学留学,以及2000年至2002年这两年间依靠亚历山大·冯·洪堡财团的研究资金在德国弗赖堡大学留学所学编写而成的。在此发自内心的感谢接纳笔者的哥廷根大学的Ulrich IMMENGA教授和弗赖堡大学的Uwe BLAUROCK教授。
    清水門香先生(九州大学法学研究院准教授)和松下学先生(大阪大学法学研究科助教)通读了本书的书稿后,为笔者提出了宝贵的意见。Oliver KIRCHWEHM先生(大阪市立大学法学研究科前期博士课程)为我进行了德语校对。坂本逹也先生(冲绳国际大学法学部专任讲师)对本书草稿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并且在本书出版之际给予了很大帮助。在此,向这些朋友表示深深的感谢。
    向为本书发行费心的**经济社的露本敦先生表示深厚的敬意。
    本书是2007年度日本学术振兴会科学研究费基础研究(C)《有关日本、EU、德国范围内企业、管理改革的法学研究》(课题号17530070)的研究成果。
    目录
    序言1
    **编德国保护从属公司少数股东的发展
    **章德国康采恩法中合同主义的起源
    **节德意志财政法院的机关理论
    ——租税法上机关合同的出现
    第二节机关合同的法律性质——股东参与
    决定机关合同的签订
    第三节战后德国法学界维护机关公司少数
    股东权益的发展历程
    第四节参事官草案中合同主义的确立
    ——没有合同就没有康采恩
    第二章康采恩法中合同主义的演变
    **节对严格合同主义的批判
    第二节无利益补偿制度的成立
    第三节对事实上康采恩的承认和无利益
    补偿基准的缓和
    第四节从属报告书的成立
    第五节康采恩法中合同主义变迁的意义
    第六节围绕股东法第311条为例的解释争论
    第三章康采恩法中合同主义的缺点
    **节形成合同康采恩诱因的缺乏
    第二节事实上的康采恩规则的缺陷
    第三节小结
    第四章新的康采恩规则模式
    **节禁止由控制企业行使表决权
    第二节事实主义
    第三节从属公司监察系统的强化
    第四节欧洲康采恩法论坛的提案
    第二编将保护从属性股份公司中少数股东
    作为日本公司立法的课题**章日本的康采恩与康采恩法学
    **节战前的问题状况
    第二节战后的问题状况
    第二章作为立法课题的企业集团法制
    **节企业集团法的理念——支配与责任的一致
    第二节依据一般条款的企业集团法规制的界限
    第三节构造规制与行为规制
    第四节企业集团法的必要性与优点
    第三章日本立法理论中企业集团规制的类型
    **节康采恩合同在日本法中的可能性
    第二节管理经营委托的新类型
    第三节股份公司的自主独立性
    第四节江头宪治郎教授的立法建议
    第五节康采恩指挥计划书与康采恩指挥报告书
    第六节德国式规制的改善
    第四章日本企业集团立法的基本方针
    **节基本理念——从属公司的治理强化
    第二节控制从属概念
    第三节治理规制
    第四节控股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节无利益的补偿
    第六节从属报告书与特别检查
    第七节退出规制
    第三编德国有限公司法中保护少数股东的发展
    **章rayihi法院判例法的发展——活用民法的一般规定
    **节以违背良俗为理由取消职工大会的决议
    第二节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除名和退出
    第二章战后判例法中诚实义务的发展
    **节有限公司股东的除名——诚实义务的发现
    第二节股东的信息请求权
    第三章有限公司法立法化的尝试
    **节有限公司法政府草案中对附属公司少数派股东的保护
    第二节有限公司法修正研究会的提案——对政府草案的
    批判与变型康采恩的发现
    第四章依据判例法对从属公司少数股东保护的发展
    **节股东相互间的诚实义务
    第二节变态的事实上康采恩
    第三节小结
    第四编作为日本国内立法课题的对小规模
    封闭公司中少数股东的保护**章有限公司法的废止
    第二章小规模封闭公司的企业结合法制
    **节未设置董事会公司中董事的责任
    第二节未设置有业务检察权限的监事的从属公司中
    股东自卫体系——从属报告书的直接公示和
    特别检查
    第三节请求买进非公开公司中的股份
    第五编结语
    译者后记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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