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当代唯物史观的本体论转向
杨俊一在《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撰文指出,建构“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既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目标与人类社会理想的一致性,又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客观要求。“一致性”和“客观要求”的统一,标志着当代唯物史观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设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从理论创新的角度阐释当代唯物史观的这一“深化”和“发展”的理论特征,可以用“当代唯物史观的本体论转向”这一主题加以概括和总结。
一、和谐论:当代唯物史观的本体论创新。当代唯物史观所建构的“和谐论”,是对发源于19世纪“经典历史唯物论”所建构的“冲突论”的一种时代超越。“经典历史唯物论”关于19世纪社会经济冲突、**>中突和政治冲突的分析,科学地概括了19世纪社会本体论结构特征的本质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发展趋势。但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它为社会**冲突提供理论依据,而对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混合经济结构和**合作的可能性,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将其压抑到无意识领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世纪之交,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本体论结构,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本体论结构,都发生了一系列的经济和政治上的社会变迁。这一社会本体论结构的变迁,日益凸现了和平与发展这—世界性的主题和时代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并以此为基础建设面向全球的和谐世界,就是当代唯物史观反映这一社会本体结构变迁的—个综合创新的集中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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