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从两道《遗诏》、两道《登极诏》看明代中后期政治的大起伏
弘治皇帝的《遗诏》与正德皇帝的《登极诏》
历史仿佛滔滔逝水,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是在上继前代余绪,下开后代规模的基础上持续发展的。研究隆庆其人及隆庆朝事,决不能孤立地就隆庆言隆庆,而必须将之置于16世纪初叶以至七八十年代明代社会政治的总体中进行考察,必须注意到在其之前政局的嬗变,矛盾的积累,先皇的政绩和个人特点,留存的政治遗产及其正负面影响。
16世纪初叶,即从明孝宗弘治皇帝朱祜樘临朝的中后期,历经正德和嘉靖两朝以至隆庆皇帝正位九五的七十余年间,是明代历史又一次大变局。
随着在位帝王的交替,这七十多年中间,明朝的政局出现过三次大变动、大起伏,即在弘、正之间,正、嘉之间和嘉、隆之间都有着政治格局和执政方针的大转变。
弘治、正德、嘉靖三个皇帝的《遗诏》(含遗命)以及《登极诏》,都集中反映出每次大变动大起伏的动向和主要内容,都是研究这一时期历史矛盾和转折具有标志性的资料。
明孝宗弘治皇帝朱祜樘是明朝第九代皇帝,在位十八年(1488~1505),他在嗣位初期,曾经有限度地纠正明宪宗成化皇帝朱见深的荒怠放纵等积弊,本人尚能听言讷谏,比较节俭,比较循规蹈矩,能够选用和信任比较持正的大臣,凡事不为己甚。��别是与他的祖父明英宗朱祁镇和他的父亲明宪宗朱见深相比。在个人作风和对朝政的治理上,确有些不同之处,《明史》评论,明朝的皇帝,除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之外,“可称者仁宗、宣宗、孝宗而已”。评价是很高的。至于有人认为弘治“兴灭继绝,忧勤惕励,始终不渝”,“财以足民为富,兵以薄伐为威,刑以缓死为恩,礼以随时为大,可谓与民休息,培植元气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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