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部课题组
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若干问题研究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是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关键时期提出的伟大战略���策的意识表达;同时,也是站在人类进步的高度,以全球视野,对中国和世界发展客观规律的更高认识和理论创新。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又一次深化,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进入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的新阶段。
科学发展观得到全党全国人民的高度认同,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的新型发展道路,是新世纪的必由之路。当前,*重要的是如何理解和贯彻科学发展观。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也会遇到一系列矛盾和困难,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向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发展道路转变必须以创新思维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和确立正确的政策思路。当前,各地都在积极行动,努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探索解决贯彻科学发展观正在遇到和将会遇到的各种问题,争取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科学发展观理论内涵的深化
1.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顺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要求,从党和**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我们认为,深化和丰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可以进一步纳入“和谐发展”和“和平发展”理念,即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表述为: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五个统筹”,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以和谐发展、
和平发展为基本特征的中国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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