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以教书育人为根本任务的专门职业人才。教育教学是教师的天职,启发引问,“传道、授业、解惑”,为社会培养时代所需要的人才是教师的根本任务;“专门职业”是对现代教师专业化的强调,意指教师职业的准入条件之一是必须经过专门的教师职业教育训练,且经过严格考核才能获取执业入行的资格。
(二)教师的社会作用
1.教师是真理的传播者
教师传递和传播着人类的文明,对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起着桥梁作用。教师的职业是传播真理,培育人。怀着不懈地传播真理的抱负,教师自身必须具有执着地追求真理、诚挚地热爱真理、勇敢地捍卫真理的精神。这种精神体现在教师的言行中,即为求真知、说真话、付真行、做(育)真人,站在科学与教育事业的前列,引导学生去探索未知领域及其规律,善于实践和追求真理,走前人未走过的路,解决前人未解决的问题。
2.教师是善道的引导者
教师不只承担“教书”传播真理的重任,更肩负着“育人”以引人向善的使命。教师必须为社会文明进步而导引学生向往善道,践履善行,为天地位、万物育、百姓富、**强、人类和,殚精竭虑,多作奉献。
3.教师是美的体现者和创造者
教师应该成为美的感受者——教师从自己平凡的教学活动中体现着愉悦和崇高。长期以来流传的“蜡烛精神”,现已演变为不仅付出,也在收获;不仅燃烧自己,也在实现自我的教师观。教师是美的体现者——黑格尔说,教师是孩子们心中***的偶像,教师高尚的职业人格、熟练的职业技能、**的职业形象,无不给学生以深刻的印象,甚至会影响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