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乙卯(1855年)仲春,**书家吴让之篆书十二首唐宋诗。其中唐诗十一首,宋诗一首。这十二首诗作分别是诗人郭向的《途中口号》、王勃的《寒夜思友三首》之一、之三、王维的《白石滩》、钱起的《江行无题百首》之五、贾岛的《剑客》、顾况的《小孤山》、李涉的《遇湖州妓宋宜二首》之一、李德裕的《长安秋夜》、白居易的《王子晋庙》、刘禹锡的《酬柳柳州家鶏之赠》、王安石的《题西太一宫壁二首》之一。此件系书家五十七岁寄寓泰州吴云官邸时书写,书家以羊毫笔书于生宣纸上。上世纪三十年代,日本兴文社用珂罗版印行过这件书作;八十年代,上海书店亦曾印发此作。编者尝试将其放大彩印推出,供读者参阅临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