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谱研究/学术文库》:
如果说书法鉴赏只是艺术接受活动的*初环节,而书法批评则是艺术接受的**形态。它是在书法鉴赏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批评标准,对于书法艺术现象做出的判断和评价。它是一种自觉的、理性化的活动。它要把对于作品的体验和认识提升到理论的高度,要体现一定的审美标准,从而使之清晰化、条理化和科学化。因而它对于批评者的要求无疑要比一般鉴赏者更高。不仅要求批评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和感悟能力,而且要求他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理论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任何人都可以成为鉴赏者,但并非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批评者。
书法批评有没有标准?答案是肯定的。不同的艺术种类有不同的批评标准。 《书谱》以历史的、前进的眼光来观照书法这一艺术门类,指出:“夫质以代兴,妍因俗易。虽书契之作,适以记言;而淳醣一迁,质文三变,驰骛沿革,物理常然。”并进一步指出“何必易雕宫于穴处,反玉辂于椎轮者乎?”这种发展的眼光深刻体现了中国古代通变哲学的思维特征。书法风格的质朴是随着时代的兴起而兴起的,形式的妍媚是因世俗的变化而变化的。虽然文字的创造是为了记录语言,但社会风尚由淳厚趋于浇薄,书法由质���趋向妍媚,继承前人并有所变革,都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可贵的,是既能继承古人,又不背离时代,顺应时代而又不同于时代的流弊。在继承古人的基础上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提出新的美学的批评标准。《书谱》的这种批评眼光有很大的前瞻性。恩格斯在评论文学时,即提出了“美学的和历史的”批评标准。他在给拉萨尔的信中即指出:“我是从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以非常高的、即*高的标准来衡量您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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