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政治哲学史》(套装共7卷)(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成果)书籍
QQ咨询:
有路璐璐:

《政治哲学史》(套装共7卷)(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成果)书籍

  • 作者:[唐] 长孙无忌 袁文兴 袁超 校
  • 出版社:甘肃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226050866
  • 出版日期:2017年05月01日
  • 页数:900
  • 定价:¥400.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唐律疏议注译》以四库全书《唐律疏议》三十卷为底本,以残宋本、元大字本、元刻本、至正本、岱本、文化本、《律附音义》、 《宋刑统》、敦煌写本、吐鲁番写本作为主校本,将《律附音义》和《宋刑统》作为通校本,将其余的本子如部分点校本等作为参校本,广泛征引利用其他典籍和前人的成果。
    目录
    倍律疏议》序
    进《律疏》表
    四库全书《唐律疏议》提要
    《唐律疏议》注译卷**
    名例一凡七条
    1.笞刑五
    2.杖刑五
    3.徒刑五
    4.流刑三
    5.死刑二
    6.十恶
    7.八议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
    名例二凡一十一条
    8.诸八议者
    9.诸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
    10.诸七品以上之官及官爵得请者
    11.诸应议、请、减及九品以上之官,若官品得减者..
    12.诸妇人有官品及邑号,犯罪者,各依其品
    13.诸五品以上妾,犯非十恶者
    14.诸一人兼有议、请、减,各应得减者
    15.诸以理去官,与见任同
    16.诸无官犯罪,有官事发
    17.诸犯私罪,以官当徒者
    18.诸犯十恶、故杀人、反逆缘坐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三
    名例三凡一十条
    19.诸犯奸、盗、略人及受财而不枉法
    20.诸府号、官称犯父祖名,而冒荣居之
    21.诸除名者,官爵悉除,课役从本色
    22.诸以官当徒者
    23.诸除名者,比徒三年
    24.诸犯流应配者,三流俱役一年
    25.诸流配人在道会赦,计行程过限者,不得以赦原
    26.诸犯死罪非十恶
    27.诸犯徒应役而家无兼丁者
    28.诸工、乐、杂户及太常音声人

    馆律疏谢注译卷第四
    名例四凡八条
    29.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事
    30.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
    31.诸犯罪时虽未老、疾,而事发时老、疾者,依老、疾论
    32.诸彼此俱罪之赃
    33.诸以赃入罪,正赃见在者,还官、主
    34.诸平赃者,皆据犯处当时物价及上绢估
    35.诸略、和诱人,若和同相卖
    36.诸会赦,应改正、征收
    ……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五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六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七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八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九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十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十一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十二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十三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十四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十五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十六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十七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十八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十九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十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十一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十二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十三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十四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十五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十六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十七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十八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二十九
    《唐律疏议》注译卷第三十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