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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DBJ41/T173-2017):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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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DBJ41/T173-2017):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 作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出版社:黄河水利出版社
  • ISBN:9787550918368
  • 出版日期:2017年08月01日
  • 页数:0
  •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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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为规范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的应用,保证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工程质量,满足**、适用、经济等性能要求,制定《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DBJ41/T173-2017):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DBJ41/T173-2017):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100m以下住宅的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0m以上的应专项论证。既有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改造可参照执行。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除应符合《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DBJ41/T173-2017):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外,尚应符合**和我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文章节选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DBJ41/T173-2017):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DBJ41/T173-2017):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7.1 一般规定
    7.1.1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的验收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7.1.2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作为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子分部工程。其质量验收��为进场检验、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验收、子分部工程验收五部分。验收内容应包括工程实体验收和资料验收。
    7.1.3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工程完工后,应在施工单位进行全数自检的基础上进行验收。
    7.1.4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部件和配件的进场检查验收按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执行。
    7.1.5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记录:
    1 排气道管体有无缺损;
    2 预埋承托件和承托的做法;
    3 管道与楼板接缝防水和密封;
    4 排气道管体中有无杂物;
    5 排气道出屋面部分风帽底座的配筋。
    7.1.6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7.1.7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B的要求执行。
    7.1.8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按住宅单元的独立排气系
    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1.9 检验批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及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7.1.10 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 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8001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 应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7.1.11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C的要求执行。
    7.1.12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子分部由厨房排气道分项和卫生间排气道分项组成;分项工程应按单体工程的独立排气系统划分。
    7.1.13 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7.1.1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7.1.15 排气道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按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执行。
    7.1.16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
    ……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部品部件
    4.1 一般规定
    4.2 排气道
    4.3 防火止回阀
    4.4 屋顶风帽
    5 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排气道设计
    5.3 防火止回阀设计
    5.4 屋顶风帽设计
    5.5 进气口设计
    6 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排气道安装
    6.3 防火止回阀安装
    6.4 屋顶风帽安装
    7 验收
    7.1 一般规定
    7.2 主控项目
    7.3 一般项目
    附录A 排气道系统部件和配件进场检查验收记录
    附录B 排气道系统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C 排气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D 排气道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录E 排气道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F 排气道系统防串烟、防倒灌性能竣工测试和评价方法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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