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解读与应用
**章 总则
第二条 **赔偿的含义与履行机关:
**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解读与应用
[**赔偿]
广义上的**赔偿就是**为赔偿主体的侵权损害赔偿,包括国际法上的**赔偿、宪法上的**赔偿、民法上的**赔偿和**赔偿法上的**赔偿。狭义的**赔偿则是**赔偿法上的**赔偿。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我国的**赔偿是指**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给予受害人一定赔偿的制度。其构成要件如下:
1.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必须是**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首先,违法的主体���须是**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其次,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是“职权行为”,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机关及**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代表的是**,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产生**赔偿的可能。如果侵害人是**机关或**机关工作人员但不是“职权行为”,或者是行使职权的行为但是行为的主体不是**机关或**机关工作人员,那么就可能不会导致**赔偿的产生,而是民事赔偿制度的适用。对职权行为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纯粹的职务行为”和“与职务行为相关的行为”,如公务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相对人态度强硬而殴打相对人,这就是与职责有关的行为。
2.违法归责原则,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要是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合法权益的损害时,就能产生**赔偿。根据此原则,只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无论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过错,一旦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就必须赔偿。本法中规定的违法归责原则也就同时排除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可能性。注意,此处的“违法”应作广义的解释,既包括作为的违法也包括不作为的违法,包括法律行为违法,也包括事实行为违法。此处的“法”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既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的规范性文件,也包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值得注意的是不作为的违法形态主要是指行政机关有义务为某行为,但是违法没有履行其义务致使相对人受到损害的行为。比如说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劳动教养管理所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劳改人员被同监室人员殴打致死,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此种情况下确定机关的赔偿责任应该考虑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
3.违法的职权行为侵犯的是“合法权益”并且必须造成损害。首先。侵犯的是合法权益,如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的是非法权益,则不会导致**赔偿法的适用。其次,造成了损害,如果虽然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存在并且侵犯了合法权益,但是没有造成损害,则受害人也不能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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