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国际关系史研究(第13辑)》:
关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要可以概括出以下两点。
(一)法西斯**的建立与**次世界大战的结果直接相关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个重要根源,即在于**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对世界做出的和平安排之中。具体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种子深植于1919-1920年签订的凡尔赛、圣日耳曼和特里亚农条约的条款之中。”①可以说,凡尔赛体系是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温床。大量的资料和不断做出的研究成果已经表明,**次世界大战是两大帝国主义集团共同发动的,战争的罪责应当由双方承担。在一战期间上台执政的英国首相劳合一乔治承认,当年“所有的欧洲**都滑过沸腾的大锅的边缘而掉进了1914年的战争之中”。②然而战胜国却根据强权政治的原则,在《凡尔赛条约》第231条中明确规定德国及其盟国应当承担战争责任,这就给战胜国堂而皇之地掠夺战败国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它至少造成了两个极其严重的后果。
其一是关于战争的罪责问题,它激起了整个德意志民族的强烈复仇心理。**次世界大战是两大帝国主义集团共同挑起的,如果说到战争的罪责,那么双方都难逃干系。但是战胜国却根据帝国主义强权政治原则,以维护战胜国的利益为根本宗旨,在《凡尔赛条约》第231条中明确规定德国及其盟国应当承担发动战争的责任,这自然就给它们堂而皇之地掠夺战败国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一条款,战胜国对战败国签订的一系列条约极为苛刻,不仅包括政治、军事、领土方面的严惩措施,而且以赔款为代表的经济上的掠夺更是骇人听闻。因此,以《凡尔赛条约》为代表的和平解决方案,对战败国来说是一个“强制的和平”,而且“其强制的成分比近代以来的任何早于它的和平条约的强制成分都更为明显”,因此这个“从德国勒索而来的签字画押在道义上对德国没有约束力”,不仅如此,它还在战败国中产生了深远的心理影响。①德国虽然被迫接受了《凡尔赛条约》,但从未承认过自己的失败,并对该条约充满仇恨。巴黎和会刚刚结束,德国的复仇主义者就喊出了“打倒《凡尔赛条约》”的口号。与此同时,新生的魏玛共和国也由于被迫接受了《凡尔赛条约》而成为被仇恨的对象,从而造成了共和国的脆弱。人们怀念帝国,希望出现一个强有力的铁腕人物“重振国威”。正如瑞士历史学家埃里希·艾克所说:“公众对‘强加’的和约的愤激情绪转向军国主义轨道,从长远来看是*危险的。它不仅威胁世界安宁,也威胁德意志共和国的生存。”②实际上,正是在整个德国社会各**中不断蔓延的**民族主义和持续高涨的复仇主义,形成了纳粹党发展的土壤,并成为20世纪30年代希特勒得以上台执政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二,一战结束前成立的魏玛共和国本来是德国历史的进步,但无论是德国的右派还是左派,都对这个共和国十分反感。右派认为它是在对帝国的革命中诞生的,左派则认为它是镇压了11月革命的结果。魏玛共和国成立后的**件大事就是签订《凡尔赛条约》,左派谴责它是帝国主义的和约,右派则站在德帝国主义复仇的立场上,认为谁签订和约,谁就是民族的罪人。然而战胜国只要求这个共和国承担战争罪责,裁减军备,割地赔款,并对其进行经济制裁,而对于加速德国的民主化进程却置若罔闻,使本来就先天不足的共和国更失人心。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怀念帝国,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铁腕人物“重振国威”。这种社会状态,同样是纳粹党和希特勒上台的合适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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