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以城乡一体化为视域》:
(一)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内涵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内涵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物质源泉。土地与人类密不可分,人类自诞生以来就开始了对土地的利用。土地利用就是人类通过劳动的干预,进行土地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复杂社会经济过程。在人类发展早期,由于土地资源相对于人口而言近似无限供给,人类在利用土地时呈现“粗放式”的特征。所谓“广种薄收”就是对这种特征的*好概括,即种植的土地面积很大,但由于投入少,单位产量很低。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人类与日俱增的物质需求使人们开始意识到土地供给的有限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思想逐渐凸显出来。早在北魏时期,杰出农学家贾思勰就在《齐民要术》中表达了要“精耕细作”的农业经营思想“凡人家营田,须量己力,宁可少好,不可多恶”。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提出“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要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并将“研究如何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问题”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的重大问题。2008年颁布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5-2020)》则明确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指导原则。正如刘彦随指出:“中国土地资源紧缺、人地矛盾尖锐,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不仅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那么,怎样把握“节约集约用地”的内涵呢?所谓“节约用地”,顾名思义,就是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做到节省使用土地。学界对“节约用地”概念的理解比较一致,如李学明认为,节约用地是在利用土地过程中避免或者减少浪费土地的一种土地利用方式。节约用地在政策指导上主要体现在对土地利用总量的控制上。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的要求。
如果说节约用地反映的是对土地使用的“量”的节约,那么集约用地就是对土地使用“质”的提高。关于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学界从不同角度对其给予了阐述。毕宝德认为,所谓土地集约利用,就是在单位土地面积上合理增加物资和劳动投入,以提高土地收益的经营方式。1李学明认为,土地集约利用,即在单位面积的土地追加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投入,以获得更多产出效益的一种土地利用方式。2骆东奇等注意到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就狭义而言,土地集约利用就是增加土地投入,提高土地报酬;就广义而言,它是以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指导,不仅要实现土地的使用效率,还要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和环境效益。3广义的概念囊括了土地利用的正外部性。国土资源部信息**也从广义上阐释了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他们认为,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包含资源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探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时不能仅仅局限在经济效益上,而应该强调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大化。4一些学者还注意到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对性:土地集约利用是相对于传统的粗放用地模式提出的,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土地利用集约度。1
土地的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是两个有密切关联的概念。**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往往都将二者并列使用。政策文献中对两个概念的并列使用意在强调对土地利用“量”和“质”要求的统一。2005年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的孙文盛在召开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市长研讨班上对“节约集约用地”所做的阐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指出,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议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即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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