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一看彭牧老师的田野感受,如果说“眼见为实”,哪部分是实?哪部分是“不实”呢?我觉得,我们的田野作业确实要摆脱文人式的学术,要摆脱高丙中老师说的那种单纯的、简单化的阶段,为什么?因为中国民俗学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过了自己的青春期,虽然作为学科的青春期可能比人的青春期要长一些,但我觉得该迎来我们的理智之年了。所谓理智之年的一个比较重要的标志就是,我们不要再直向地拿个工具、打起行囊就去田野。我们得先停顿一下,在这坐一坐,想一想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再去。彭牧老师说得很生动,我想很多做田野的学生和老师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类似的体会。其实我们停顿下来、想一想的目的就是,不要再简单地把我们所看到的东西当成“眼见为实”的东西。我们的看,是有讲究的。我们���理论地看还是用实践的眼光去看,这是有区别的。 胡塞尔曾提到,“我们的现象学不应当是一门关于实在现象的本质科学,而应当是一门关于被先验还原了的现象的本质科学”。 什么意思?实在现象,就是我们直接下田野去的所见所闻。我们停下来,对它做一个反思,做一个还原,这意思就是说,这个现象我们是看到了,但它是怎么回事?我们是怎么看待这个现象的?有讲究。要不然学者是干什么的?还原什么和怎么还原,这也是有讲究的。在我看来,其实相对于传统认识论来说,胡塞尔现象学的目光,不仅是一个理论科学意义上的认识转换,更是一个实践科学意义上的伦理转换。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需要我们从单纯认识这个事情已然如此这么一个直向的认识态度或科学态度,转换到我们今天所说的实践科学的态度。经过这个转换以后,也许我们还看到这个现象,但这个现象已经是经过我们还原的现象,经过自由的实践目光还原过的现象。这个转换就意味着,我们是研究者——我是民、民是我,我可以自由地、实践地来看,而不仅仅是理论地看。这其中的一个意思就是我刚才说的,我们的田野调查其实并不是为了观察事实和细节,而是为了通过事实和细节来理解意义。这个意义可能包括经验上的意义,但更包括超验意义和先验价值。有些民俗学者可能会说,你这个做法不是多余吗?我们的学科本来就是一门经验学科,干嘛要关心你这个事?这个事情不是别的学科的事吗,怎么摊到我头上了?其实我*近在写一本书也是指出,民俗学在起源时曾经立下了宏图大志。这个宏图大志是什么?就是我们从过去的民俗转到今天的日常生活。我们学者要论证这个东西,你凭什么从民俗转到日常生活?人家有钱就任性,合着你民俗学者没钱也这么任性?你民俗学者以前研究民俗,现在突然就转到日常生活了,你凭什么?你要干什么?不能说我们想研究什么就研究什么,这样就太任性。转到日常生活是要干什么?是要完成我们学科的一个初衷和宏图大业。这个宏图大业后来被耽误了,被遗忘了,但并不表明我们就永远的把这个给忘了。什么意思?我觉得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意思就是:民俗学科当初想认识、想了解的是完整的人,是在生活里面活生生的人。其他学科都是在宰割,切了一个片断。现代学科越分化越细,每个学科只研究人的某一方面,社会学研究这个方面,人类学研究另一个方面。民俗学当初可不是想着要研究某一方面,虽然它后来事实上确实在研究某一个或某一些方面。民俗学当初想研究完整的人。我觉得这从我们的实践民俗学才有可能,因为理论认识永远在切割。上面我讲了人的几个存在层次,如果把其他几个存在层次都去掉,只留下两个层次,一个功能性的,一个因果性的,其他的层次都放下,都不能展现,都没有可能性了,你愿意吗?老百姓愿意吗?我们自己愿意吗?所以这个东西不是一个特别抽象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