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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解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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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解读12

  •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01654
  • 出版日期:2007年11月01日
  • 页数:451
  • 定价:¥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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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是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目的在于为读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提供易懂易用的工具。丛书各分册将重难点法条以【解读与应用】形式进行阐释,注释内容均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 本书对《**事故处理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并突出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
    《**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于2006年9月1日生效,旧的《**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同时废止,此两者在形式上并无实质性差异,但在内容上却改变了很多,有些改变对医患关系及**事故的处理影响巨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患者知情权的保护。二,事故分级及事故责任程度的定量鉴定。三,确立了**事故技术鉴定的权威。
    文章节选
    第三章 **事故的技术鉴定
    3 本章说明
    “**事故的技术鉴定”是本条例的重要部分。条例力求维护医患双方的*大利益,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本章主要规定了:**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设置;建立承担**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专家库及专家库人员的条件;参加**事故鉴定工作专家的产生方法;**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的收集与提供;**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推定为**事故的情形;不属于**事故的情形;鉴定费支付办法等。
    第二十条 鉴定程序的启动
    卫生行��部门接到**机构关于重大**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讲行**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事故争议,需要进行**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解读与应用
    [鉴定程序的启动]
    **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有三种方式: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1)卫生行政部门在**机构发生重大**过失行为后的移交鉴定。**机构发生重大**过失行为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于无法判定是否属于**事故,或者无法认定重大**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程度和**方责任程度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交由负责组织**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的移交鉴定是履行监督管理职权的主动行为。
    (2)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移交鉴定。医患双方发生**事故争议以后,任何一方均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查后予以受理。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这种启动方式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发生的**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度、**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上述争议的情况。这种启动方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事故的技术鉴定申请;(2)医患双方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鉴定所需要的病案资料、实物等;(3)接受鉴定机构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等。
    ……
    目录
    **事故处理条 例解读与应用
    **章 总则
    **条 【立法宗旨】
    [**事故的处理]
    [医患双方]
    第二条 【**事故的概念】
    [**事故的主体]
    [行为的违法性]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事故分级】
    [**事故分级依据]
    第二章 **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管理规范与职业道德】
    [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第六条 【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 【**服务监督】
    第八条 【病历书写】
    [病历]
    [病历的书写]
    [病历的保管]
    [急诊抢救病历书写]
    第九条 【病历的真实与完整】
    [病历涂改与病历修改]
    [病历保护责任的适用]
    第十条 【病历管理】
    [患者对病历的复制权利]
    [医嘱]
    [住院志]
    [体温单]
    [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手术同意书]
    [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病理资料]
    [护理记录]
    第十一条 【如实告知义务】
    [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医院在手术前未向病人告知手术存在风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
    第十二条 【处理**事故预案】
    [**事故预案制度]
    第十三条 【内部报告制度】
    ……
    第三章 **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四章 **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五章 **事故的赔偿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关联法规归类解读与应用
    一 综合
    二 **事故鉴定
    三 **纠纷赔偿
    四 **机构与医师管理
    五 **工作规范
    实用附录
    编辑推荐语
    权威规范文本,全新法条注释,贴近日常纠纷,实用法律信息。
    关注民生 服务大众
    第十七条 现场实物的封存和检验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解读与应用
    ……
    [实物被销毁时如何检验?]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机构应提醒患方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当时未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被销毁,事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认为是输液、输血、注射、**等引起的不良后果的,可对保留的血样及同生产批号的**进行检定,检定结果作为**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之一。(《卫生部关于对浙江省卫生厅在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二,P299)
    关联参见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P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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