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认证OECD方案与实施》内容共分三部分,**部分由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通用的法律和总则》,主要规定了OECD种子方案的基本原则、运作和实施程序、允许偏离规则程序和试验等内容;二是《种子方案规则和导则》,该部分由通用规定、适用不同作物的具体规定组成。通用规定规定了种子认证的品种准入、种子类别、种子生产控制、种子扦样和检验要求、证书签发等通用内容;具体规定了8类不同作物种类品种认证的具体要求,其中对蔬菜种子是采用控制方案而不是品种认证方案。第二部分介绍了OECD种子的技术方案和运作方案。第三部分收集了其他相关的重要参考文件:一是马铃薯种薯认证方案。OECD种子方案并不涵盖马铃薯种薯认证方案,国际上通行的马铃薯种薯认证方案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订的,其标准名称为《UNECE马铃薯种薯认证和质量控制标准》;二是国际区域认证方案;三是亚洲种子认证概况。亚洲开展种子认证较晚,近来年有些进展,OECD编写了《亚洲OECD认证方案和准则手册》,对亚洲OECD种子认证的动态和发展作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