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循环与增长:基于投入产出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通常,经济活动会存在于某个指定边界,如**、地区或经济体等,而在某个特定**范围内的人类经济活动可以理解为国民经济①②。产品和服务从生产到消费的一系列国民经济活动的运行就是国民经济的循环,其中包括生产环节的再生产概念和国民收入分配概念。从国民收入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支出)三个方面着手,可以总体描绘一国的经济循环的状态。也就是说,通过各种生产活动,各种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得以创造,对于参与生产活动的各类人群,通过分配机制获得工资、利息、地租和红利等收入,该收入被用来购入产品和服务,进而维持生产活动的展开。按如此规律:生产一分配一支出一生产,周而复始的经济循环,其每年的运行结果决定了一国经济的规模��水平。
一、国民经济活动的净产值
一定时期内(例如一年内),国民经济活动产生的净产值可以通过几个方面来把握。其中,*主要的两个方面就是生产和收入。就生产而言,净产值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中新创造价值(附加价值)的合计。从收入角度看,净产值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通过生产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劳动报酬、利息、租金、红利等)的合计③。
通常所称的国民收入概念,包含了这两方面的内容。那么,这两者同时可以反映出净产值的内在联系就值得关注。从生产物的生产流通角度来看,在一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各产业都有众多企业(法人、个体)从事着生产活动。企业通过使用劳动、土地、设备等生产要素,并且投入原料、燃料和其他中间产品进行生产活动。一定时期内各企业生产的产品金额的合计,即国民经济全体的产出总金额被称为总产出额。显然,由于总产出额包含了中间生产物,而中间生产物其实是其他企业的产品,所以产生了重复计算的问题。总产出额并不是这期间通过生产活动所获得生产物价值的净额。为了去除重复计算,正确核算一定时期新创造的附加价值,企业间的中间生产物交易额必须从总产出额中去除,去除后的差额部分就是各企业创造附加价值的合计,也就是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时这部分反映了生产*终阶段的产品,也称为*终生产物①。因此,国民经济整体的*终生产物,即居民和政府部门用于消费的产品和服务,用于固定资本形成的投资产品和库存净增加的产品的总价,与各生产工序的增加值的合计相同。
值得强调的是,将生产物分为中间生产物和*终生产物是为了区分经济循环过程中生产环节所需的中间生产物的循环,这是基于产品用途的区分,并非基于产品性质的区分。也就是说,一定时期内,用于满足消费、政府支出、固定资产形成、存货增加、出口等*终需求的产品就是*终生产物,用于生产环节、作为原材料等中间投入品所使用的产品就是中间生产物。
严格来说,这种区分标准有时会存在一定的争议。例如,企业投入生产过程的原材料和燃料若是中间生产物,那么居民为了维持劳动力所需投入的消费品,为何就不是中间生产物②。事实上,将劳动力的再生产费(为了劳动力能够保持活力必须支付的费用)作为中间生产物的费用从消费品中减去的做法一般不会被采用,其*大的理由就是这样的判定本身也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因为劳动力再生产费的涉及范围、不同地区间费用差异等判定标准很难得出一种客观的共识。
从生产要素的收入角度来看,为了创造一国经济活动的净产值,即*终生产物,人们以不同的社会分工角色(生产要素)参与了生产,并在此生产过程中,获得了工资、奖金、租金、利息、分红等不同的收入。人们依靠这些收入购买必要的*终生产物。显然,每个人购买*终生产物的收入都是在创造*终生产物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可以认为对生产要素支付报酬其实就是一种对净产值价值的分配机制,这也是生产与收入存在内在关系的根据所在③。
当然,形成收入的经济活动不仅只是指直接生产*终生产物的活动。在生产*终生产物的过程中,参与中间生产物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也同样获得收入。生产与收入在国民经济净产值层面对应关系成立,是指国民经济活动中各生产工序所创造的收入总额与*终生产物的金额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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