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论求实》:
西晋潘岳善于哀诔之文,传世有几种悼念亡妻杨氏的作品,凄怆哀婉,是“悼亡”的名篇,于是关于潘岳的婚姻状况也就引起了文学史家的兴趣。然而由于年代久远,文献散落,就存世的文字来看,关于潘岳婚姻的记载有凿枘之处。如杨氏的侄子杨经(字仲武)英年早逝后,潘岳作《杨仲武诔》①,其中明确记载:“而子之姑,余之伉俪焉,往岁卒于德宫里。丧服同次,绸缪累月。苟人必有心,此亦款诚之至也。不幸短命,春秋二十九,元康九年夏五月己亥卒。”后文又说:“德宫之艰,同次外寝。惟我与尔,对筵接枕。自时迄今,曾未盈稔。”意即姑侄相继去世,时间未间隔一年,因此可以肯定潘岳妻杨氏去世在元康八年(298)。潘岳的《悼亡赋》(《文选》未收)一般被认为是悼念亡妻杨氏之作,首二句:“伊良嫔之初降,几二纪以迄兹。”意思是杨氏与他结婚,到去世时将近24年。向上推算,则他们结婚是在274年左右,这时潘岳.已经28岁。但是潘岳的《怀旧赋》开篇说:“余十二而获见于父友东武戴侯杨君。始见知名,遂申之以婚姻。”②意谓潘岳12岁的时候,就得到父执辈东武戴侯杨肇的赏识,许以婚姻。潘岳12岁就被许以婚姻,到28岁才结婚,这不合常理。
日本学者兴膳宏先生首先提出疑问:“尽管可以想见岳自十二岁时与杨肇见面,瞩望将来不久即与其女草订婚约,而结婚却远在十五年之后。虽因父去世而要服丧,但为何迟至此时,今不详。”③兴膳宏先生面对这个问题只说“今不详”,近年来,国内的学者试图对这个“不详”的问题加以解释,寻求合理的解答,如胡旭、王海兵先生《潘岳三考》怀疑《悼亡赋》中“二纪”之“二”为“三”之误讹①。这样就把他们结婚的年龄再往前推12年,似乎比较合理,但这只是提出“怀疑”,缺少证据。在2005年“文选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王晓东先生提出“潘岳两次婚姻说”②。此说的主要文献依据是《艺文类聚》中挚虞的《新婚箴》和潘岳的《答新婚箴》。他认为二人赠答是就潘岳再婚而言的,推测说:“潘岳与《杨仲武诔》提及的仲武之姑杨氏成婚之前,尚有一次婚姻。”
其实,挚虞的《新婚箴》和潘岳的《答新婚箴》,都不是新材料。陆侃如先生《中古文学系年》将它们系于泰始八年(272)③,即他认为的潘岳娶杨肇女儿的那一年,时潘岳新婚;兴膳宏先生则系于杨氏去世后,在《潘岳年谱稿》里将它们编在元康九年,即潘岳妻子去世的第二年,并提出“同某氏女再婚”的疑问。可能是这一疑问启发了王晓东先生的“再婚说”。如果潘岳**次婚姻不是杨氏,那么就与《怀旧赋》中所谓12岁受到杨肇的赏识而许以婚姻不一致了。于是王先生大胆地推测潘岳“他的元配很可能也是杨肇的女儿”,这样说来,潘岳有两次婚姻,先后都是娶杨肇的女儿,王先生称为“大杨氏”、“小杨氏”。尽管这种先后娶人家的姐妹为妻在历史上不乏其例,但潘岳是不是如此?从现有的文献中完全看不出来,只是推测之词。潘岳先后写过十余篇与妻子、妻族杨氏有关的诗文,没有任何一处能够看出潘岳先后娶了杨氏姐妹。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关系,在大量的文字中无一处流露出来,倒是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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