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先秦时期的惰民与游侠
一、惰民与闲民
追溯中国流氓史的源头,不能不提到在先秦时期广泛存在的“惰民”。这是因为,在明代,朝廷的法规就将“惰夫游食”视作流竭无赖。如洪武二十一年(1388),朝廷专门就河南、山东的农民中那批“懒惰不肯勤务农业”的人发布政令,督促这些人耕种务农,让他们见丁著业,“毋容惰夫游食”。所谓“惰夫游食”,就是“惰民”。在清代,将盗贼、赌博、打架、娼妓并称“四恶”,并认为打架(即流氓斗殴)就是“周公所谓‘乱民’”、“孟子所谓‘贼民’”;而赌博干犯功令,贻害父兄,故将赌博者视作“《周官》之‘罢民’”。“乱民”、“贼民”、“罢民”云云,其实都是“惰民”。
什么是“惰民”?所谓“惰”,其义有二:一是懈怠、懒惰。如《书·益稷程》,“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又《荀子·非十二子》:“佚而不惰,劳而不慢。”二是衰败,与“惰”、“堕”相通。如《墨子·修身》:“雄而不修者,其后必惰。”可见,所谓“惰民”,即指脱离了农业生产的惰游之民,或指懒惰之民。
至明清两代,惰民除了指一般性的惰夫游食之民外,同时又成为一个专门的称呼,即指那些被排除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外的贱民。据说,元灭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兴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后人称之为“惰民”。明编户籍时,就将他们统统列为“丐户”,长期被视为“贱民”,世充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应科举。这批人中,女的称“喜婆”,男的称“惰贫”,或称“大贫”。至清雍正时,朝廷下令改变这些人的户籍,与平民同列。不过,其职业一直遗存至民国年间而未改。这种作为贱民的“惰民”,固然与先秦时期的“惰民”有所差别,但其间也多无赖游民,同样是研究流氓史所必须注意的一个社会问题。
在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产生了大量的“惰民”,使之成为一个比较热门的社会问题。当然,惰民的大量出现,也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的。自春秋后期至战国时期,出现了中国古代第二次城市建设高潮,随之产生了一批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如战国时期,齐都临淄,楚之郢都,陈、宛、燕之涿、蓟,赵都邯郸,魏都大梁及温、轵、定陶,韩之荥阳,郑之阳翟等,都是工商业极为繁荣的天下名都。私人工商业的兴起,使城市的社会风尚也随之发生剧变。求利逐富,蔚为风气。在城市中,各色人物纷纷崭露头角,既有从政的“贤人”,讲究名节的隐士,久宦的“廉吏”,“舞文弄法”的贪官,又有却敌斩将的“壮士”,“任侠兼并”的“闾巷少年”,“不择老少”的“赵女郑姬”,真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商业的繁华,使大都会集中了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并开始从宫廷走向民间。如战国时期的临淄,“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同时,有的都城还出现了一些对弈、投壶、讴歌、飞戈、击剑、举鼎等娱乐活动。
商业的繁荣,迫使社会上的很多人都为求利而来到都市;都市娱乐活动的增加,更使一些游惰之民有了极好的去处,找到了不少逗闷的乐子。换句话说,所有这些,都为惰民的大量涌现奠定了极好的社会基础。
先秦时期的“惰民”,时常见诸各种典籍,其称呼也不一,或称“惰民”,或称“闲民”,或称“罢民”,或称“谪民”,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过,称呼虽不同,其义则一,都是指一些脱离了农业生产劳动的浮游之民,即流氓。下面依次分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