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我们总在强调法治,似乎法治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真的吗? 法,是要人来执行的。 当今世界上,如果仅仅从法律制度来说,几乎都是法治**。可是,为什么有的**秩序良好,有的**秩序混乱呢?因为人不一样。 有的人把问题归结于宗教,认为基督教**往往更发达。可是,同样是基督教**,东欧和西欧差距很大,拉美和欧洲差距很大,菲律宾也是基督教**,可是**治理与西欧可以同日而语吗? 那么,什么是决定人的主要因素呢? **文化。 整个西欧是**文化沿袭而来的。亚洲的日本当初全盘接受了中国周朝的**文化,也就是孔子所提倡的“士文化”。这种“士文化”是日本社会的基石,保证了日本从明治维新到随后发展中的有序进行,保证了日本的社会秩序。 正是因为有“士文化”,日本一旦转型,就以欧洲人无法想象的速度赶超上去。从日本的经历来看,周礼之下的**文化是优于或者至少不次于西欧的**文化的。 现在我们可以说孔子了。 孔子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对周礼的坚持,对**文化的坚持。正是由于孔子的坚持,中国文化在某一时期即便跌落到十八层地狱,也还有一丝**文化的影子存在。 孔子给我们留下了《诗经》《春秋》《周易》《论语》等,没有这些载体,中国文化就是空白,**文化早就烟消云散了。 如果中国有**再现辉煌,我们一定会发现这是孔子留给我们的恩惠。 **文化并不是一个虚无的东西,它有它的标准。 **文化必须具备的要素包括知耻、反思、负责、包容、自尊及尊重他人、自信、守规则、守信用、勇敢、礼仪等等。当然,它不包括平等民主这样的现代观念。 在**文化下,官员面对事故一定会反思道歉辞职;在**文化下,一定有言论自由;在**文化下,名誉重于生命;在**文化下,人们会守规则;在**文化下,人们的言谈举止和着装都会很得体;在**文化下,人们会敢于创新和负责…… 孔子曾经说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有人会说,西方文明的基础是契约精神。可是,契约精神是基于礼,还是基于法呢?毫无疑问是基于礼,是人们内心的自我要求,是人们自尊心的要求。 当礼被消灭之后,中国人的契约精神随之被消灭。 强调礼并不是否定法的重要性,但是我们应该明白礼是法的基础。 我们可以这样说:有了礼的基础,法律就是人的工具,是服务于人的,人是法的主人,人会主动去遵循法。没有礼的基础,法律就是限制人的,人是法的奴隶,人会尽量去避开法,违背法,破坏法。 就像交通灯,有了礼的基础,对于守秩序懂礼让的人来说,人们会认为这是方便大家、提**率、保证**的。反之,人们会认为这是限制“我”的,耽误“我”时间的。 没有礼,有钱也不过是“土豪”;有了礼,才会成为绅士。 我们没有必要像孔子号召的那样“克己复礼”,但是,在有法无礼的时代里,我们确实应该重新建立礼的基础,以新的形式来重现礼不变的内涵。 礼义是文明的基础,而廉耻是礼义的基础。没有了廉耻,谎言就会满天飞,假货就会遍地走,贪官污吏就会明目张胆。看看那些站在被告席上的贪官们吧,他们只有恐惧,没有羞耻,所以即便是在忏悔,依然是谎话连篇。 *后,以孟子的一句话来结束本书:“无耻之耻,无耻矣!”(人不可以没有羞耻,不知羞耻的那种羞耻,真是不知羞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