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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千万不能做党员干部禁令1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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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千万不能做党员干部禁令100条

  • 作者:于建荣 何芹
  • 出版社:研究出版社
  • ISBN:9787519905293
  • 出版日期:2018年11月01日
  • 页数:301
  • 定价:¥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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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党的纪律是“带电”的行为底线,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长牙”的制度,是纪律处分工作的直接遵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遵守《条例》,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依据《条例》的内在逻辑,梳理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铭记的100条纪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魂”,以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基,以“六大纪律”为“骨”,以典型案例为警示,阐释了100条纪规的精髓要义、思想灵魂和法理依据,以期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
    目录
    前言
    一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1.不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
    2.不准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3.不准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妄议党**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形象
    4.不准制作、贩卖、传播、携带、寄递反党丑国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和网络音视频资料
    5.不准在党内组织、参加秘密集团或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6.不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和培植个人势力
    7.不准搞山头主义
    8.不准落实党**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
    9.不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10.不准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11.不准擅自对应当由党**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
    12.不准不��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13.不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和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14.不准对抗组织审查
    15.不准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活动
    16.不准组织、参加反党、反社会主义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
    17.不准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
    18.不准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
    19.不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和破坏民族团结
    2D.不准党员信仰宗教
    21.不准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22.不准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23.不准叛逃和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党反政府言论
    24.不准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尊严、利益
    25.不准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6.不准对违反政治纪律规矩的错误思想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
    27.不准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

    二 严守党的组织纪律
    三 严守党的廉洁纪律
    四 严守党的群众纪律
    五 严守党的工作纪律
    六 严守党的生活纪律
    编辑推荐语
    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些事千万不能做 党员干部禁令100条》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内在逻辑,梳理整理出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铭记的100条党纪党规,以“六大纪律”为“骨”,以典型案例为警示,阐释了100条党纪党规的精髓要义、思想灵魂和法理依据,以期对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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