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电站大坝运行**评价工作,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管理规定》和《水电站大坝**定期检查办法》,制定本导则。 水电站大坝**评价,宜依据**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对于同一评价内容遇到有不同规范规定时,原则上优先采用电力行业标准,但也可根据大坝所处阶段和历史情况,分析判断选(适)用规范;对于坝高超出设计规范适用范围或有特殊问题大坝的评价,现行技术标准无规定时,按设计指标和工程类比充分论证后进行评价。 水电站大坝运行**评价应以辨识**风险、发现**隐患及时防范为目标,以大坝的运行状况和监测成果为基础,综合复查复核成果、运行性态、后果危害性评定大坝**等级。 水电站大坝运行**评价应通过大坝**定期检查、特种检查等组织形式开展;按本导则规定的内容要素和深度逐项评价,提出分项评价意见;在分项评价的基础上,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综合评定**等级。分项评价意见分为a、a?、b、c四级,大坝**综合评定等级分为正常坝(A级或A?级)、病坝(B级)、险坝(C级)三等四级。 本导则规定了水电站大坝运行**评价内容、资料、依据、评价方法和评价要求、大坝**等级确定条件。具体规定了大坝防洪、抗震、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