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计算机基础知识
1.6 计算机病毒概述
学习目标
●理解计算机病毒的概念
●掌握计算机病毒**的基本方法
1.6.1 计算机病毒的概念及特点
计算机病毒(Computer Virus)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条例》中被明确定义为:“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计算机病毒是人为的特制程序,具有自我复制能力、很强的感染性、一定的潜伏性、特定的触发性和很大的破坏性。通常,病毒编制者编制计算机病毒的主要原因和目的有:为了表现自己和证明自己的能力,对上司不满,因为好奇,为了报复,为了得到控制口令,为了防止编制的软件拿不到报酬而预留陷阱等。当然也有因政治、军事、宗教、民族、专利等方面的需求而专门编写的,其中也包括一些病毒研究机构和黑客的测试病毒。
一般说来,计算机病毒有以下几个特点:
1.破坏性
破坏性是计算机病毒的主要特点,也是计算机病毒的目的。任何病毒只要侵入系统,都会对系统及应用程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轻者会降低计算机的工作效率,占用系统资源,重者可导致系统崩溃。由此特性可将病毒分为良性病毒与恶性病毒。良性病毒可能只显示一些画面或出点音乐、无聊的语句,或者根本没有任何破坏动作,但会占用系统资源,这类病毒较多,例如GENP、小球、W-BOOT等。恶性病毒则有明确的目的,例如破坏数据、删除文件或加密磁盘、格式化磁盘,有的还对数据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
2.传染性
传染性是计算机病毒的主要特征,是判断一段程序代码是否为计算机病毒的依据。病毒程序一旦侵入计算机系统就开始搜索可以传染的程序或者磁介质,然后通过自我复制迅速传播。特别是在计算机网络中,计算机病毒传染的速度更快,危害的程度也更大。
3.隐蔽性
隐蔽性是计算机病毒的又一特点。病毒程序在发作以前不容易被用户发现。它们通常粘附在正常程序之中或磁盘引导扇区中,或在磁盘上标为坏簇的扇区中,以及一些空闲概率较大的扇区中。
4.潜伏性
计算机病毒具有依附于其他媒体而寄生的能力,这种媒体被称为计算机病毒的宿主。依靠病毒的寄生能力,病毒传染合法的程序和系统后,通常并不立即发作,而是悄悄地隐藏起来,然后在用户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发作,危害用户的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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