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举止礼仪
所谓举止,一般是指人们的仪态、神色、表情和动作。它以小见大地展现着一个人的思想和感情,通过它可以见微知著地洞察每个人的喜、怒、哀、乐等心理变化和活动。故此,它一向被作为人类的“第二语言”,在人际交往中备受瞩目。
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人们对于举止的重视一直就没有改变过。早在中华礼仪创始之初,孔子就曾提出过“非礼勿动”的严格要求。在《礼记》中则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君子之容舒迟,见所尊者齐?。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声容静,头容直,气容肃,立容德,色容庄。”这一规定,亦称“君子九容”。在英文里,“举止”与“礼仪”可用同一个词“manner”来表示。
举止礼仪,在此指的是人们为了克己、自律、自尊、自爱,为了维护道德与秩序,为了在人际交往中相互表示友好、敬意以及便于使自己为对方所接受,从而对自己的日常举止所提出的具体规范。此外,它还包括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之内,人们赋予举止的某些特别的寓意和特殊的禁忌。
公务员在学习举止礼仪时所追求的目标,是要使自己在执行公务时,特别是处于大庭广众之下时,竭尽全力,力争做到举止得体、举止适度,并保持一定的风度。
(1)举止得体
公务员的一切举止动作,都要合乎体统、符合身份、适应场合,并且能够恰如其分地借以传达出个人意愿。有专家认为:在人际交往中,约有55%以上的信息是借助于举止这种无声的“第二语言”来转达的,而有声有息的语言所转达的信息的占比却不到一半。由此可见,举止得体是何等重要。
(2)举止适度
公务员的一切举止动作,都要尽可能地符合礼仪规范,使之适时、适事、适宜。超过了合“礼”的标准,或是达不到合“礼”的标准,同样都会失礼于人。
(3)保持风度
公务员的一切举止动作,都应做得优美、潇洒、帅气。对于任何一位有文化、有教养的公务员来说,潇洒的风度都是其梦寐以求的。
举止得体、举止适度、保持风度,都是在礼仪上对公务员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具体来说,公务员要力求在规范、自然、文明、稳重、美观、大方、优雅和敬人八个具体方面达标。
(一)规范
平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有所规范。规范者,标准之方式、方法也。在此它主要是要求:公务员的举止必须严格地依照社会上约定俗成的习惯做法“照章办事”,尽力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合乎规矩、有例可依,而不允许另搞一套。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通常代表着**、代表着**机关,因此其举止动作不仅要气宇轩昂、庄严大度、���量宽宏,使人肃然起敬,而且还要表现得有规可循、合乎礼仪,让人觉得和蔼可亲。要做到这一点,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就必须合乎规范。
例如,接待来访者时,一般情况下,在对方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过程中,公务员都应当以自己的举止动作对其表示鼓励。合乎规范的做法,应当是双眼注视对方,聚精会神,并且不时地点头对其观点表示理解或肯定。此刻,公务员如果举目四顾、心不在焉,或者频频摇头,那么给对方的感觉大概只能是极不耐心或者心怀不满。
又如,公务员在与一般人进行交谈时,都应当有意识地不要站在或坐在高于对方的位置上,以防给对方以有意“高高在上”的感觉。倘若对方是一位异性,则公务员还须与之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让对方感觉不便,或发生误会。
(二)自然
平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自然。在此它主要是要求公务员在遵守有关规范的基础上,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不要过分地墨守成规,尤其是不要使自己的举止动作明显令人感到虚假、做作、呆板、局促、勉强,或戏剧化、脸谱化。
众所周知,公务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一种鱼水关系,因此当公务员与自己的立足之本?D?D人民群众进行接触时,应当面含微笑,显得亲切而热情。但公务员此时此刻的笑容应当发自内心,表现自然。要是勉为其难、强作欢颜、满脸堆笑,以不变应万变,反而会给人虚情假意之感。
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自然,在其实践中**是要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
(1)不可虚张声势
在正式场合,切勿有意抬出一副“官架子”唬人。毫无疑问,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应当有仪有方,但这一切皆须顺其自然,而切不可“气派不够,架子来凑”。不必非常做作地摆出一副架子去装腔作势,吓唬别人。
(2)不可“游戏人生”
在正式场合,切勿使自己的举止动作在平凡的日常工作中戏剧化、脸谱化。若是一位公务员动辄矫揉造作地在笑时偏脑袋、挤酒窝、咬舌尖、伸舌头,在做手势时高翘起小手指,在与熟人相处时正襟危坐、不苟言笑,都很容易给人以虚伪做作的印象。
(三)文明
平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文明。子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在此它主要是要求公务员的一切举止动作都要讲究礼貌,并且有意识地借此去展现其良好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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