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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揆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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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揆一集

  • 作者:饶怀民
  • 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543853966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305
  • 定价:¥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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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征粮流弊,政府已发令纠正,不知近日有所缓和否?匪祸必剿,首恶必办,是为定则,惟剿办须有策略步骤,以期迅速解决,安定全境。湖南匪患闻已大体解决,是否如此,先生所知如何?尚祈便中见告。敬颂大安,不具!”(1)一个月之后,即4月14日复刘的信写道:“四月二日大示诵悉。退押一事,原是地方根据农民要求办理的,现已令其停止。敬复,顺颂大安!”②同年秋,毛泽东亲自派员到湘潭,邀刘去北京晤谈,可惜由于重病缠身,未能成行。这位与毛泽东交谊甚笃、为毛泽东十分尊重的刘霖生先生就是本集的作者刘揆一。
    文章节选
    工商会议闭会日演说词
    此次工商会议,会期原定一个月闭会,昨经公决,展期五日,又于**届满,未议之案尚多,一年以内,为日无多,诸君必各有归家清理之事,一因经费预算有定,不易追加,且本年系**次开会,若以全国应办之工商事业概行提议,即再展期数日,恐亦不能了结,故亦不再展期,即于**闭会。这种会议,以前并未办过,此次筹备之事不免稍有缺点,议事亦不能十分迅速。若续开二次会议,必较本年办法更加完善,所得之结果亦必更好。
    即就此次而论,议决各案如度量衡、如商会法、如商事裁判所、如裁厘加税数事皆极重要,得如诸君于一月之间切实讨论,俾得推行尽利,本总长已非常满意。至于其他关系不甚重大之案,虽会场不及提议,仍可随时呈请工商部办理,毫不因闭会而生障碍。总之,本总长对于此次议决各案,或有提议未决各案,以及诸君面商事件、条陈事件,苟其斟酌情形,无所窒碍,本总长必积极的负执行之责任。不过,本总长对于诸君亦有希望者数事,愿为临别之赠言。
    **,本总长以为会议系讨论时代,散会后即系实行时代,诸君既得此次之机会,与全国实业家联络一气,自此以后,应即结成一绝大之团体,藉众擎易举之力,各就地方情形,于工商界中发生几件新事业,庶不负此次一番聚会。若散会之后,彼此即不相闻问,共谋发生事业,则此项会议虽开至十次二十次,恐亦不见有如何之效果,此本总长对于诸君,希望以**之聚会为起点而发生极多之事业者一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毛泽东在日理万机、呕心沥血为国事操劳的时候,仍然没有忘记给刘霖生先生写信,向他征询有关党的政策方面的意见。1950年3月14日致刘的信称:“霖生先生有道: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大示奉悉,极为欣慰,迟复为歉。征粮流弊,政府已发令纠正,不知近日有所缓和否?匪祸必剿,首恶必办,是为定则,惟剿办须有策略步骤,以期迅速解决,安定全境。湖南匪患闻已大体解决,是否如此,先生所知如何?尚祈便中见告。敬颂大安,不具!”(1)一个月之后,即4月14日复刘的信写道:“四月二日大示诵悉。退押一事,原是地方根据农民要求办理的,现已令其停止。敬复,顺颂大安!”②同年秋,毛泽东亲自派员到湘潭,邀刘去北京晤谈,可惜由于重病缠身,未能成行。这位与毛泽东交谊甚笃、为毛泽东十分尊重的刘霖生先生就是本集的作者刘揆一。
    刘揆一(1878一1950),他的一生与整个中国民主革命相始终。在辛亥革命的准备阶段,他渴望新知,追求真理,早年即与胞弟刘道一留学日本,立志献身革命事业,并与黄兴、宋教仁等筹组反清革命团体华兴会。
    目录
    文集
    母弟炳生事略(1907年2月1日)
    《哭炳生弟》诗八首(1907年2月)
    组织**政府意见书(1911年11月30日)
    布告政党请取消从前党会名义书(1911年12月)
    致《大公报》公电(1912年3月27日)
    呈报工商总长就职日期文(1912年8月6日)
    附一 工商部官制(1912年8月9日)
    附二 工商部部令一则(1912年9月14日)
    附三 工商部批中华实业联合会会员高学颖组织文华丝呢公司
    请注册立案并予特许专利等呈(1912年9月20日)
    附四 工商部批德州商人戴文荣请在山东省城设立冰窖公司呈
    (1912年9月20日)
    附五 工商部部令二则(1912年9月22日)
    附六 工商部批商人王抡卿等拟办登州草辫专利有限公司
    请立案呈(1912年10月4日)
    附七 工商部批商人李心颐等创办民国制帽有限公司
    请立案呈(1912年10月4日)
    附八 工商部批华新纺纱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石家庄设立纱厂
    请立案呈(1912年10月4日)
    附九 工商部致各省都督民政长电(1912年10月19日)
    附十工商部部令一则(1912年lO月19日)
    启事(1912年8月8日)
    附五 大民族共和联合会章程(1912年8月8日)
    致上海李峄琴电(1912年9月7日)
    致上海朱志尧、聂云台电(1912年9月7日)
    附朱、聂二顾问复工商部电(1912年9月8日)
    临时工商会议议事规则(1912年9月10日)
    附一 工商部临时工商会议章程(1912年9月6日)
    附二 1二商部致各省都督及各国代表转领事及各商会、新加坡领事
    转南洋各商会电(1912年9月6曰)
    附三 工商部致各省都督各埠领事电(1912年10月9日)
    附四 工商部召集临时工商会议通告(1912年11月3日)
    声明(1912年10月5日)
    工商会议特请会员电(1912年10月29日)
    工商会议开会日演说词(1912年11月1日)
    关于《俄蒙协约》的讲话(1912年11月22日)
    附俄蒙协约原文(1912年11月3日)
    致京师地方审判厅函(1912年11月26日)
    工商会议闭会日演说词(1912年12月5日)
    暂行工艺品奖章(1912年12月12日)
    《亚东丛报》祝词(1912年12月31日)
    呈袁世凯缕陈汉冶萍公司多关**实业拟毋庸饬盛宣怀赴鄂
    等情请批示遵行文(1912年12月31日)
    附一 工商部致江西都督电(一)(1912年8月14日)
    附二 工商部致江西都督电(二)(1912年8月16日)
    附三 工商部致江西都督电(三)(1912年8月21日)
    附四 工商部咨江西都督、民政长有关汉冶萍公司不应收作鄂产
    应请查明办理文(1912年8月26日)
    附五 工商部答复孙武争汉冶萍公司归鄂自办各节均系误解复
    国务院函(1913年4月1日)
    商事公断处章程(1913年1月28日)
    附一 工商部致上海招商局电(1912年8月8日)
    附二 工商部致江苏都督、上海交涉使电(1912年8月13日)
    《震旦》杂志祝词(1913年2月1日).
    呈袁世凯会查黄兴等请将湖南井口税之半拨交明德大学
    未便照准请批示遵行文(1913年2月4日).
    附一 工商部咨湖南都督据咨开黄上将等创办湖南五金矿业公司
    应准立案并请转饬查照暂行矿章办理文
    (1913年1月20日)
    附二 工商部批广惠矿业公司发起人宋教仁等呈
    (1913年2月17日)
    工商总长任免令(1913年2月10日)
    工商总长任免令(1913年2月10日)
    工商政策(1913年2月)
    附一 工商部咨外交部驻外各**商务随员应照国务院议决请
    随时知照会商核办文(1912年8月16日)
    附二 工商部批工艺传习所拟陈模范工场办法呈
    (1912年8月27日)
    附三 工商部咨驻英法德美日俄外交代表转知所属各领事商务
    随员详细报告各国商情文(1912年8月30日)
    附四 工商部批商民阮文衷簸蔗机器准暂照专利五年旧案办理
    并咨河南都督饬属保护禁止仿造呈(1912年9月3日)
    附五 工商部咨外交部各**商务随员俸薪应由本部筹给希将
    案卷等移交以便核办文(1912年9月16日)
    附六 工商部咨福建都督准侨商黄怡益等创办福瑁路埠公司照准
    立案希查核见复文(1912年9月26日)
    附七 工商部批裕民渔业公司王治香等请立案呈
    (1912年10月7日)
    附八 工商部批共和建设讨论会会员林疋条陈改良糖业呈
    (1912年lO月14日)
    附九 工商部部令(1912年11月4日)
    附十工商部批张树田设立京师工务总会及颁发关防呈
    (1913年1月24日)
    附十一工商部批呈龙佐才、黄有贵等组织兴华矿务有限公司呈
    (1913年2月9日)
    工商总长任免令(1913年3月3日)
    附工商部咨各省民政长转饬所属各公司局厂文
    (1913年3月7日)
    致国民党交通部诸君电(1913年3月26日)
    致黄兴电(1913年3月28日)
    修订矿法意见书(1913年3月)
    附一 工商部咨外交部请通咨各国驻京公使声明华商所办之矿
    无论用何名目押借洋款非遵章经部批准不能发生效力文
    (1912年8月25日)
    附二 工商部咨各省都督、热河都统、归化城副都统请将汇收矿
    商租税红利等款饬属遵照暂行矿章从速补解并俟年终造具

    刘揆一编《衡山正气集》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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