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封建和官僚制度
1.正如我们刚才看到的,在人口众多并且已经达到一定文明水平的社会,统治**不是仅仅通过已经拥有权力这一事实来使其权力正当化,而是试图为之寻找一个道德与法律基础,把它表现为人们通常认可和接受的原则与信仰的逻辑的和必然的结果。因此,如果一个社会深深地浸润于基督教精神中,政治**将通过国王进行统治,而反过来,国王进行统治则因为他是上帝施以涂油礼的人。同样,在信仰伊斯兰教的社会,政治权威直接通过哈里发或阿訇或先知,或者以某些被哈里发默许或明确授权的人的名义被加以实施。中国官员统治**因为他们被认定为天子意志的解释者,而天子已经从上天那里接受了训令,让他像父亲一样,而且按照儒家的道德统治百姓。罗马帝国复杂的民事和军事等级制度依赖于皇帝的意志,而皇帝至少到戴克里先时代还通过一种法律虚拟从人民那里接受统治帝国的委任。在美国,议员、地方长官和政府官员直接或间接地从投票人的选举中产生,这种选举被认为是全体美国人民至高无上意志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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