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购物车   | 店铺购物车  
店铺平均得分:99.57 分,再接再厉!!!【查看全部评价】
评分 40分 50分 60分 70分 80分 90分 100分
数量 3 1 2 2 3 9 1176
本店铺共有 4 笔投诉记录,投诉率 0% ,低于平均投诉率 1% 【查看详细】
投诉类型
数量
比例
商品问题
1
25%
发货问题
2
50%
其他
1
25%
已解决
4
100%
店主称呼:小小书坊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5969862975    地址:北京 北京市 海淀区 学院路
促销广告:咨询加微信13791935392
图书分类
图书标签
店铺公告
常见问题回答如下:1.是否正版?答:正版 2.是新书还是旧书?答:标明十成新的是库存新书,未标明的是二手书,8成新左右。图书是特殊商品,不接受无理由退货等无理要求,看好再买,不同意的别付款!二手书默认无光盘无答案等附件,有少许笔记划线不影响阅读,对二手书品相介意的慎拍,我们发货按付款顺序先发品相最佳的。3.买多可否包邮?答:正版图书微利经营,不议价不包邮。4.邮费多少?答:提交订单,系统会提示邮费,根据书的数量,距离等决定,实在无法笼统回答。5.可否自提?答:无法自提哦。6.是否可以发顺丰?发到付?答:一律不发顺丰,不发到付。7.快递用哪家快递?答:快递随机不指定,以实际收到为准。无法指定快递。8.付款后多久能发货?答:按网站规定,付款后3日内发货,本店一般付款第二天即可安排发出【注:非发货时限承诺】9.发货后多久能收到?答:江浙沪京津冀等周边发货后一般3,4天左右到达,偏远地区无法承诺。 10.图书内容方面的问题,例如是否彩色印刷?内页什么样的?要求提供实物图片等。答:书籍内容,配套习题集及其他衍生书籍请提供ISBN以便查询,本店书籍太多,无法逐一提供有关书籍内容方面的咨询。由于盗图猖獗,本店不提供实物图片,信得过就买,不放心就别买。谢谢合作!
店铺介绍
主营绝版稀缺类图书。库存不断更新,敬请收藏本店。所有书籍默认正版,有特殊情况会提前联系说明,尽可放心选购。本店默认普通快递(快递不到的,平邮)提交订单系统提示邮费(精装,厚重,成套图书按实际收取)。标明十成新的都是库存新书,未标明的是二手书8成新左右。因人手有限,还有大量的书暂未上传,如未找到所需图书,可联系本店订购。咨询加微信15969862975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谢谢您再次光临!
交易帮助
第一步:选择图书放入购物车。
第二步:结算、填写收货地址。
第三步:担保付款或银行汇款。
第四步:卖家发货。
第五步:确认收货、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实用版
出版日期:2008年02月
ISBN:9787802269309 [十位:780226930X]
页数:148      
定价:¥10.00
店铺售价:¥7.00 (为您节省:¥3.00
店铺库存:2
注:您当前是在入驻店铺购买,非有路网直接销售。
正在处理购买信息,请稍候……
我要买: * 如何购买
** 关于库存、售价、配送费等具体信息建议直接联系店主咨询。
联系店主: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5969862975
本店已缴纳保证金,请放心购买!【如何赔付?】
买家对店铺的满意度评价:查看更多>>
评分
评价内容
评论人
订单图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实用版》内容提要: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某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为方便读者,我们编辑了这套“实用版”法律图书,具有以下四方面鲜明特点:
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我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专业、权威。本书中的解读都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并用特殊符号标示出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方便学习。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劳动合同相关文本、劳动诉讼流程图等,帮助您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实用版》图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10月27日)
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1月20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
实用附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2005年12月24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6年12月24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情况的汇报(2007年4月24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2007年6月24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四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07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2007年6月29日)
劳动合同书(参考文本)
劳动合同争议调解申请书(参考文本)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申请书(参考文本)
劳动合同争议起诉状(参考文本)
劳动合同诉讼流程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实用版》文章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章 总则
**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性组织,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个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瓦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等。
囹**机关。这里的**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其录用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本法,**机关招用工勤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要依照本法执行。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适用本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本法。一种是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还有一种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依照本法执行;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也是一种劳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要按照本法第96条的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另有规定的,就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扣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按照本法执行。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情况比较复杂,社会团体主要有: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文学艺术联合会、足球协会等文化艺术体育团体;法学会、医学会等学术研究团体;各种行业协会等社会经济团体。这些社会团体虽然公务员法没有明确规定参照管理,但实践中除工勤人员外,其工作人员有的是比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也有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因此,如果社会团体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就依照本法执行。
[条文参见:《劳动法》第2条]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