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将是一部讨论国际经济法“性格”的书。因而应当说是对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方面进行一些探讨。全书设计的出发点并不打算对国际经济法进行任何宏大意义上的建构亦或解构,只是想按照实用主义法学的进路考察国际经济法的历史与现状;换言之,本书的主旨是考察国际经济法是否具备、为什么具备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具备法律实用主义的性格特征;再换言之,本书探讨的是国际经济法的实用主义法学特征以及这种特征在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中的彰显程度。
除去“导论”和“结论”,本书共分为五章:**章“法律实用主义及其国际法层面分析”;第二章“国际经济法实用主义进路之成因考察”;第三章“理论层面的考察:国际经济法学家的实用主义进路解读——杰克逊与彼德斯曼的比较和批判”;第四章“实践层面的考察:国际经济法之实用主义进路”和第五章“实用主义法学进路下的国际经济法在21世纪的走向及中国的态度”。
作为全文的基础和铺垫,**章主要通过对实用主义发展过程的简要回顾,找到法律实用主义的特质,以作为考察国际经济法实用主义性格特征的起点。这一考察是通过对几位在实用主义法学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影响的法学家和哲学家的思想来进行的,即霍姆斯、卡多佐、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