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球迷同桌:
得罪了这小子自然没好果子吃。这不,他锁了我进入座位的通道(我的位置居中),并以“空中打击”相威胁,我只好天天绕道而行。
严格说,我和明不能叫同桌。我们各一张小桌,只因是并排着,所以仍沿用“同桌”二字。我们的前排有两个与明臭味相投的“球迷哥们”。除了上课时间外,他们不是在球场上尽情厮杀,便是凑到桌子旁“英超”、“意甲”、“马拉多纳”之类,兴致勃勃地大侃特侃,我自然成了噪音的*大受害者。这还不算,有时谈到兴**高处,或者争得面红耳赤时,明便爬上桌子大喊大叫。一次,忍无可忍的我和他吵翻了,结果“大路朝天,各占一边”。我的东西保证不越过他的“领地”,他也别想碰到我的桌子。我们桌子之间的空隙俨然成了一条“三八线”。
其实,对于此事也起初也不干,还振振有词地说,他男子汉大丈夫不跟女孩一般见识。但是,当我动了真格,将他滑落到我桌子上的罗纳尔多照片没收,他索要无门之后,终于恶狠狠地晃了晃拳头,扬言要对我进行“防守反击”。
得罪了这小了自然没好果子吃。这不,他锁了我进入座位的通道(我的位置居中),并以“空中打击”相威胁,我只好天天绕道而行。一次我的橡皮擦鬼使神差般地滚到了他的“禁区”,被他换回了“罗纳尔多”。
“都怪我心太软,要不就……”他几次指着我无意中超过“三八线”的手臂,另一只手则晃着雪亮的圆规假惺惺地说:“按道理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何况像足球场上那样可没我么多的黄牌警告,只不过我好男不跟女斗罢了。”如些恶人先告状,真令人又气又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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