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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导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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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导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 作者:孙国华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0056807
  • 出版日期:2004年07月01日
  • 页数:327
  •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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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书是供高等院校法学院学生联系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本教材,也可供一般的党政干部、政法工作人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考。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也不断发展,不断深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只有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法律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使个人成才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为了帮助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们将多年教学和研究的体会撰写成书,奉献给法学专业的青年学子们。全书从马列主义理论的历史发展、民主政治、依法治国、人权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党的领导、“一国两制”理论和实践等方面研究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文化为内容的伟大的建国、治国理论,我们通过对其认真的学习和研究,紧密联系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针对理论思想界普遍关注的
    文章节选
    总序 曾宪义
    斗转星移,人类社会纷纭复杂、充满变数的20世纪即将落幕,21世纪的黎明已经来临。在这世纪更替、千年变迁之际,回顾人类社会不平凡也不平坦的发展历程,我们为人类文明的辉煌成就而感到欣喜,也因社会进步的步履艰难而感到沉重。自从摆脱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了辉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渐形成了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维系道德人心、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律制度。应该说,在人类所创造的诸种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社会现象。因为作为一项人类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类在认识自身、调节社会、谋求发展的各个重要进程中的思想和行动。法律制度是现实社会的调整器,是通过**的强制力来确认人的不同社会地位的有力杠杆,它来源于现实生活,而且真实地反映现实的要求。因而透过一个**、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法律制度,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当时人们关于人、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社会组织以及有关哲学、宗教等诸多方面的思想与观点。同时,法律制度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以一种*明确的方式,对当时社会成员的言论或行动作出规范与要求,因而法律制度也清楚地反映了人类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中对于不同的人所作出的种种具体要求和限制。因此,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迁中,同样可以看到人类自身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历史轨迹。人类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历史已经无可争辩地证明,法律制度乃是维系社会、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的工具。同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明显体现。
    由于发展路径的不同、文化背景的差异,东方社会与西方世界对于法律的意义、底蕴的理解、阐释存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都曾比较注重法律的制定与完善。中国古代虽然被看成是“礼治”的社会、“人治”的世界,但从《法经》到《唐律疏议》、《大清律例》等数十部**成文法典的存在,充分说明了成文制定法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突出地位,惟这些成文法制所体现出的精神旨趣与现代法律文明有较大不同而已。时至本世纪初叶,随着西风东渐、东西文化交流加快,中国社会开始由古代的、传统的社会体制向近现代文明过渡,建立健全的、符合现代理性精神的法律文明体系方成为现代社会的共识。正因为如此,近代以来的数百年间,在西方、东方各主要**里,伴随着社会变革的潮起潮落,法律改革运动也一直呈方兴未艾之势。
    从历史上看,法律的文明、进步,取决于诸多的社会因素。东西方法律发展的历史均充分证明,法律是一门实践的科学。推动法律文明进步的动力,是现实的社会生活,是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变迁。同时,法律也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法律内容、法律技术的发展,往往依赖于一大批法律专家以及更多的受过法律教育的社会成员的研究和推动。从这个角度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发展,对于法律文明的发展进步,也有着异常重要的意义。正因为如此,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在现代**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科学研究体系中,开始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中国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肇始于一个世纪以前的清代末年。清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开办的天津大学堂,**开设法科并招收学生,虽然规模较小,但仍可以视为中国*早的近代法学教育机构。三年后,中国近代**的思想家、有“维新骄子”之称的梁启超先生即在湖南《湘报》上发表题为《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的文章,用他惯有的富有感染力的激情文字,呼唤国人重视法学,发明法学,讲求法学。梁先生是清代末年一位开风气之先的思想巨子,在他的辉煌的学术生涯中,法学并非其专攻,但他仍以敏锐的眼光,预见到了新世纪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发展。数年以后,清廷在内外压力之下,被迫宣布实施“新政”、推动变法修律。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一批有识之士,在近十年的变法修律过程中,在大量翻译西方法学著作、引进西方法律观念,有限度地改造中国传统的法律体制的同时,也开始推动中国早期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本世纪初,中国*早设立的三所大学———北洋大学、京师大学堂、山西大学堂均设有法科或法律学科目,以期“端正方向,培养通才”。1906年,应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等人的奏请,清政府在京师正式设立中国**所专门的法政教育机构——京师法律学堂。次年,另一所法政学堂——直属清政府学部的京师法政学堂也正式招生。这些大学法科及法律、法政学堂的设立,应该是中国历史上近代意义上的正规专门法学教育的滥觞。
    自清末以来,中国的法学教育作为法律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随着中国社会的曲折发展,经历了极不平坦的发展历程。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社会一直充斥着各种矛盾和斗争。在外敌入侵、民族危亡的沉重压力之下,中国人民为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而花费了无穷心力,付出过沉重的代价。从客观上看,长期的社会骚动和频繁的政治变迁曾给中国的法制建设、法律进步事业带来过极大的消极影响,中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几乎遭受了灭顶之灾。直至70年代末期,以“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为标志,中国社会从政治阵痛中清醒过来,开始用理性的目光重新审视中国的过去,规划**和社会的未来,中国由此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大好时期。以这种大的社会环境为背景,中国的法学教育在20世纪的*后20年中获得了****的发展机遇。
    从宏观上看,经过20年的努力,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是辉煌的,首先,经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解放运动的洗礼,在中国法学界迅速清除了极左思想及苏联法学模式的影响,根据本国国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已经成为**民族的共识,这为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发展奠定了稳固的思想基础。其次,随着法学禁区的不断被打破、法学研究的逐步深入,一个初步完善的法学学科体系已经建立起来。理论法学、部门法学各学科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和成熟的理论体系和学术框架,一些随着法学研究逐渐深入而出现的法学子学科、法学边缘学科也渐次成型。1997年,**教育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目录进行了又一次大幅度调整,决定自1999年起法学类本科只设一个单一的法学专业,按照一个专业招生,从而使法学学科的布局更加科学和合理。同时,在经过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的14门核心课程,加上其他必修、选修课程的配合,由此形成了一个传统与更新并重、能够基本适应**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学体系。再次,法学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层次日趋齐全,结构日臻合理。据初步统计,目前中国有330余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置了法律院系或法律专业,在校学生已达6万余人。除本科生外,在一些**大学、全国知名的法律院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已经成为培养的**。
    众所周知,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一方面,现实社会关系的发展、**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变化,为法律的进步、变迁提供动力,提供社会的土壤。另一方面,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发展,直接推动法律进步的进程。同时,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则是实现法治国理想的关键的、决定性的因素。在社会发展、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等几个攸关法律进步的重要环节中,法学教育无疑处于核心的、基础的地位。中国法学教育过去20年所走过的历程令人激动,所取得的成就也足资我们自豪。随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即将到来的21世纪,我们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和更灿烂的前景。“建设世界**法学教育”,任重道远。
    首先,法律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以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也就成为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势必要对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经过20年的奋斗,中国改革开放的**阶段目标已顺利实现。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比如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真正建立、国有企业制度的改革、政治体制的完善、全民道德价值的重建、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等等,也已经开始浮现出来。这些复杂问题的解决,无疑*终都会归结到法律制度的完善上来。建立一套完善、合理的法律制度,当然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民族的智慧和努力。其中的基础性工作,如理论的论证、框架的设计、具体规范的拟订、法律实施中的纠偏等等,则有赖于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高素质社会人才、特别是法律人才的养成,而培养法律人才的任务,则是法学教育的直接责任。
    其次,21世纪将是一个多元化的世纪。在20世纪中叶发生的信息技术革命,正在极大地改变着我们的世界。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传统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并由此引发许多人类从未面对过的问题。就法学教育而言,在21世纪所将要面临的,不仅是教学内容、研究对象的多元化问题,而且还有培养对象、培养目标的多元化、教学方式的多元化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学界去思考、去探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办的**所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在半个世纪的岁月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其雄厚的学术力量、严谨求实的学风、高水平的教学质量以及丰硕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全国法学教育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已开始跻身于世界**法学院之林。据初步统计,人大法学院已经为**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一万余人,培养各类成人法科学生30余万人。经过多年的努力,人大法学院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学术优势,在现职教师中,既有一批**望重、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法学前辈,更有一大批在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学术中坚。这些老中青法学专家多年来在勤奋研究法学理论的同时,也积极投身于**的立法、司法实践,对**法制建设贡献良多。
    有鉴于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经过研究协商,决定结合人大法学院的学术优势和人大出版社的出版力量,出版这套“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本套教材包括按照**教育部所确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和颁布印发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基本要求》而编写的14门核心课程教材,也包括法学各领域、各新兴学科教材,及数部案例分析在内,共50本。我们设想,本套教材的编写,将更加注意“高水准”与“适用性”的合理结合。首先,本套教材将以人大法学院具有全国影响的各学科的学术带头人领衔,约请全国高校**学者参加,形成学术实力强大的编写阵容。同时,在编写教材时,将注意吸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研究的*新的学术成果,注意国际学术发展的*新动向,力争使教材内容能够站在21世纪初的学术前沿,反映各学科成熟的理论,反映20世纪后期中国法学的水平。其次,本套教材主要供法学专业本科教学使用。因此,在编写教材时,我们将针对本科教学和新时期本科学生特点,将学术性、新颖性、可读性有机结合起来,注意运用比较生动的案例、简明流畅的语言去阐释法律理论与制度。
    我们期望并且相信,经过组织者、编写者、出版者的共同努力,这50本法学教材将以其质量效应、规模效应,成为奉献给新世纪的精品教材,并以此作为庆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院50周年的一份贺礼。
    目录
    导言
    **章 邓小平民放、法制理论的思想渊源
    **节 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法制思想
    第二节 列宁的民主、法制思想
    第三节 毛泽东的民主、法制思想
    第二章 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形成
    **节 邓小平前期的民计、法制思想
    第二节 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形成
    第三节 加强民主法制,确保安定团结
    第四节 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活动
    第三章 对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依法治理方略
    **节 邓小平理论与依法治国
    第二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
    第三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第四节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第四章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新时期的人权
    **节 人权概念与人权思想的由来和发展
    第二节 毛泽东思想与人民权利
    第三节 邓小平理论与我国新时期的人权
    第四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新时期的人权建设
    第五节 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第六节 坚持正确人权观和人权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推进我国人权建设
    第五章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
    **节 社会主义的本质与社会主义政治
    第二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法治
    第三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与社会主义法治
    第四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制度与社会主义法治
    第五节 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六章 我国社人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
    **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第二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相结合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与法制建设
    第七章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法治
    **节 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第二节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
    第三节 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八章 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
    **节 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与法律现象
    第二节 邓小平论社人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
    第三节 以“趋利避害”为原则,借鉴现代西方和民主和法制文化,同时又要反对全盘照搬
    第四节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我国的法制建设
    第九章 “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理论与实践
    **节 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与基本内容
    第二节 “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
    第三节 “一国两制”在**制度和法律制度上的理论创新
    第十章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
    **节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节 党要领导,但不能代替
    第三节 依法治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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