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道主义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它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其内容是关于保护平民、战俘、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和对作战方法和手段加以限制的原则和规则,其目的在于尽量减轻武装冲突给人们带来的痛苦。中国是一系列有关条约的缔约国,如1949年的“日内瓦四公约”(指《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和《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及其l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指《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和《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
为推动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ICRC)于2000年12月5日在北京共同主办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及其实施”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国防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等高校,外交部、**军委法制局、中国军事科学院、中国红十字会以及主办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