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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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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 作者:阎尔宝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010069425
  • 出版日期:2008年04月01日
  • 页数:299
  •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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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 ISBN
      9787010069425
    • 作者
    • 页数
      299
    • 出版时间
      2008年04月01日
    • 定价
      ¥20.00
    • 所属分类
    内容提要
    在当前政府管理日益复杂、严密的规范控制逐步势微的时代背景下,肯定具有高度抽象特征、以实践实质法治为宗旨的诚信原则对行政法的调整作用,对监督政府管理、平衡公益私益、实现行政法领域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围绕着诚信原则引入公法及其在行政法领域的适用等问题,通过理论分析,本书提出以下观点:一、基于自然法的*低限度要求以及**与公民之间的宪政委托关系,私法诚信原则同样遥用于公法领域;二、行政法的诚信原则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提出了善意真诚、恪守信用、利益分配公平合理的规范性要求;三、诚信原则应作为行政法的法源之一;四、相比其他行政法原则,诚信原则具有更高的位阶;五、诚信原则可调整行政主体作出的任何性质的行政行为。
    文章节选
    绪论
    对中国法律界而言,作为法律原则的诚实信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舶来品,其内涵和要求并不能从该语词本身所反映的直观意义求得。因此,在对行政法诚信原则进行系统研究之前,需要对一些背景知识作出说明,以为本论题的进一步展开提供铺垫。
    一、诚信原则的语源
    法律原则意义的诚实信用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诚信的拉丁文符号是bona tides。Fides来自动词fled,为“已经做成”之义,后来转为“信”的意思。西塞罗将tides解释为“行其所言谓之信”,意思是对于自己先前作出的承诺予以兑现。bona一词是“好”的意思,起强化tides的作用,两者结合构成“良信”,人们习惯译为“诚信”。
    在罗马法中,诚信(bona tides)出现于两个领域:一是诉讼法领域,如诚信诉讼(iudicia bonae fidei),以与严法诉讼(iudiciastricti iuris)相区别;二是物权法领域,如诚信占有(bonae fidei pos-sesso)、诚信买受人(bonae tidei emptor)等。前一领域的诚信称为“裁判诚信”,由此衍生出的外在行为规范称为“客观诚信”;后一领域的诚信称为“主观诚信”,体现着行为主体的一种善意心态。主观诚信与客观诚信虽然分别表现为内心状态和外部行为,分属于两个世界,但均以bona tides表示。
    ……
    目录

    绪论
    一、诚信原则的语源
    二、道德诚信与法律诚信的关系
    三、超越公、私法领域的诚信原则
    四、研究意义、内容与方法
    **章 帝王条款引入行政法
    **节 诚信原则的发展历程
    一、罗马法时期
    二、中世纪时期
    三、近代民法时期
    四、现代民法时期
    第二节 私法原则引入公法
    一、学理的推动
    二、判例的肯定
    三、立法的规定
    第二章 行政法诚信原则的含义
    **节 诚信原则界定的模糊
    一、私法诚信原则的界定
    二、行政法诚信原则的界定
    第二节 行政法诚信原则的内涵
    一、民法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
    二、行政法诚信原则的内涵分析
    第三章 诚信原则适用于行政法的根据
    **节 公法与私法:实证主义的视角
    一、公、私法区分带来的障碍
    二、诚信原则适用于行政法的根据
    第二节 道德与法律:*低限度的自然法
    一、诚信在道德谱系中的位置
    二、诚信道德义务入法的根据
    第三节 契约的隐喻:社会契约的分析进路
    一、契约要素与诚信原则的生成
    二、社会契约与诚信原则适用于公法
    第四章 行政法诚信原则的定位
    **节 诚信原则的法源地位
    一、现有法源地位的否定
    二、域外理论与实务的肯定
    三、行政法不成文法源的确立理由
    四、诚信原则作为法源的两个面相
    第二节 行政法诚信原则的定位
    一、诚信原则与依法行政原则
    二、诚信原则与信赖保护原则
    三、诚信原则与比例原则
    第五章 行政法诚信原则的适用
    **节 法律行为与诚信原则
    一、行政制规行为与诚信原则
    二、行政决定与诚信原则
    三、行政契约与诚信原则
    四、行政允诺与诚信原则
    五、行政计划与诚信原则
    第二节 准法律行为与诚信原则
    一、教示行为含义之辨
    二、教示行为与诚信原则
    第三节 事实行为与诚信原则
    一、行政强制与诚信原则
    二、行政指导与诚信原则
    三、行政公开与诚信原则
    第六章 诚信原则与中国行政法治
    **节 法源地位的确立
    一、不成文法源地位的肯定
    二、成文法源地位的确立
    第二节 诚信原则与公益判定
    一、公益内涵的模糊
    二、公益的判定标准
    三、公益与私益的衡量
    第三节 相关制度的完善与建立
    一、司法地位的提升
    二、行政判例制度的建立
    三、责任承担机制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告别理想(代后记)
    编辑推荐语
    闫博士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探索发现诚信原则在法律领域是遵循从私法向公法扩展、从部门法原则向宪法原则提升、从案例法向成文法演进的发展轨迹。其次,厘清了古典自然法学派、实证法学派与新自然法学派尊崇诚信从基本道德规范向一般法律原则演变曲折的历史沿革。此外,作者落实了诚信原则对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化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和基本内容;结合传统行政法行政行为分类理论,研究了诚信原则的适用以及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适用中诸多法律技术的处理问题。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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