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宋代史学政策的实质宋代史学政策,规定了史学活动必须坚持以儒家伦理道德来评价历史,必须坚持为现实政治服务。必须在肯定和宣扬赵宋王朝立国的正统性和继承的合法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历代王朝治乱兴衰的经验总结为统治的巩固和长治久安提供借鉴。不允许史官或史家将*高统治集团、特别是帝王不光彩的一面写人史册,传之后世。也不允许史官笔下出现有损于自己祖宗形象的文字。宋代众多的修史机构、修史的进御制度和对私修史书的征集制度都是这一政策的产物。其目的为了把史学纳人到自己的统治轨道,让史学为维护和巩固自己的专制统治服务。为此,宋朝政府一方面动用了自己强大而严密的组织系统去征集史料,为史官提供崇高的地位和优厚的待遇让其写史;另一方面采取严密的防范和惩罚措施来限制、干涉史官写史。关于这一点,整个宋代统治集团表现出惊人地一致。《时政记》、《起居注》进御制度的设立可见一斑。太平兴国八年(983年),直史馆胡旦请复时政记。同年八月,太宗诏令“今后中书门下应有**裁制之事及宣谕之言合书史册者,宜令参知政事李防旋抄录逐季送史馆以凭修撰日历。枢密院所行公事有合送史馆者,宜令副使一人准此。”是月,“李唠上言:‘所修时政记,请每月先以奏御,后付所司。’从之”)形成了时���记的进御制度。
20年前,当我师从杨翼骧先生攻读博士学位,开始选《清朝官方史学研究》为题撰写毕业论文之际,已经初步认识到:中国传统的史学,存在两条密切联系、互为补益的发展轨道,即私家史学与官方史学。中国古代史学的繁荣兴盛,官方史学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而总的来说,史学界对此尚缺乏足够明晰的认识,虽然梁启超早已经将"史官"列为中国史学史研究的四大内容之一,后来研究史官制度、修史制度的著述也屡有出现,但史官制度不过是官方史学中的一项内容而已,官方史学还包括历代朝廷及皇帝的史学思想,官方调控史书编纂和史学发展导向的措施,官方将史学用于政务的举动,官方记史、修史活动及官方修史的政治倾向、学术因素、史料价值等等。显然,"官方史学"在概念上、内涵上,与"史官制度"、"修史制度"之类是大不相同的,整体上全面研究中国的官方史学,才更加有助于史学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化。
因此,在我有资格指导博士研究生之后,除了自己仍然继续探研清朝的官方史学之外,多曾鼓励博士生将某一朝代的官方史学作为论文选题。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博士生中迄今只有王盛恩君真正作成了这样的博士学位论文--《宋代官方史学研究》。近日,这部论文经过修改即将出版发行,不由得既欣慰又期待,欣慰的是:继我之《清朝官方史学研究》之后,终于又有一部标以"官方史学研究"为书名的著述问世;期待的是:中国古代官方史学在史学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能够得到更广泛地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