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视人勺人关系的小国传统社会,自然不乏对研究人与人关系的犯罪学的关注,中国法制史很大程度上是关于与犯罪作斗争的历史。然而,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模糊性思维方式,致使三于多年的中国文明史一直没有将犯罪研究形成犯罪学。新中国成立后,犯罪学的名称在中国大陆消失了30年之久,“左”的一套使中国的犯罪学成为无人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科学的春天到来,犯罪学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们由于起步晚,至门前研究水平还较低。迄今为止,犯罪学在中国,也包括在西方,对其作微观的、分散的、表面的研究较为普遍,然而对其作宏观的、系统的、深层的探讨却寥若晨星,真正大全式的研究更未形成、
就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即犯罪问题的性质而言,犯罪是—种综合症,涉及国际、境外、国内,涉及历史、现实、未来,涉及社会、自然、人文,确实是一个“大百科”。对犯罪原因、犯罪表现、犯罪**,必须从整体上、全方位地、大百科的角度进行研究才能解决问题。
就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而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人的行为的犯罪将大量存在、长期存在。全国连年社会调查结果显示,腐败、物价、治安,困扰社会发展、经济**、百姓生存。而三个问题的实质都是犯罪问题: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