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一个普通工作日的凌晨,将近四点光景。没等雅各比把车开到饭店门前慢慢停住,我的脑子早已高速地运转起来。这个洛伦佐饭店是一个按钟点计价出租客房的蹩脚邋遢的旅游饭店,位于旧金山市田德隆区的一个街区上。从外表看,这是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地方,甚至连太阳都不会愿意光顾。
沿街的路缘石旁已经停着三辆黑白相间的警车,只见**个到达现场的康克林警宫正拉起长长的隔离带对现场进行隔离。另一个名叫莱斯·阿鲁的警官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
“情况怎么样?”我向康克林和阿鲁询问道。
“是一个白人男子,队长。二十来岁,两眼突出,肯定不行了,”康克林这样回答我,“房号是21号,没有强行闯入的迹象。遇害人在浴缸里,与上次那个案子一模一样。”
雅各比与我一起向饭店里面走去,与此同时,一股强烈的恶臭扑面而来。在这里,没有什么旅馆门童,也没有电梯,客户服务也没有。上夜班的都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了,除了一个皮肤灰白的年轻妓女,这时她正把雅各比一把拉到边上。
“给我二十美元,”我听见她说,“我记下了汽车牌照。”雅各比从一沓钞票中抽出一张十美元的给她,换得了一张薄薄的字条,转身走向饭店服务台的接待员,向他询问被害人的情况:他的房里有人同住吗?有信用卡吗?有什么习惯吗?
我在楼梯井那里绕过了一个瘾君子,攀上了二楼。21号房的房门敞开着,一个新手警察正站在房门内的过道里警戒。
“晚上好,博克瑟队长。”
“都早上了,克雷斯蒂。”
“是,夫人。”他说着,在日志上登记了我的名字,接着转过手上的写字夹板,要我签名。
这是一间长宽都是十二英尺的客房,房间的里面比过道昏暗得多了。保险丝烧断了,极薄的窗帘垂在窗户前,在路灯的映照下,像幽灵似的。我设想着怎样才能解开谜团,试图判断出哪些可作证据、哪些不是证据,小心翼翼地生怕踩在了不该踩的地方。该死的,房间里东西太多,什么都有,就是光线不足。
我手里的手电筒光线照在了地板上一些用来装廉价**纯可卡因的瓶子上,床垫上可以看到已经褪了色的血迹,到处都是一堆一堆散发着腥臭的垃圾和衣服。屋角有一个很简陋的小厨房,电灶上的铁板还有余热,吸毒的器具丢在水槽里。
浴室里的空气很浓浊,几乎稀雾一般。我的手电光线照在了一条接线板的电线上,从水槽边的插座那里,这条接线板延长电线蜿蜒而来,经过堵塞的抽水马桶,通到了浴缸里面。当我的手电筒照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