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律哲学》的原著者为意大利学者、上议院议员密拉格利亚(Luigi Miralia,1846—1903)。原著为意大利文,初版于一八七三年,一八九三年再版,一九0三年增订三版,书名也从原版的《各系法律哲学的基本原理及黑格尔伦理法律的学说》改为《法律哲学》。莱尔(John Lisle)将此译为英文,纳入美国“近代法律哲学丛书”出版。本勘校本是依据商务印书馆组织朱敏章等人据莱尔的此英译本移译,作为“汉译世界名著”之一种,于一九四O年出版的《比较法律哲学》。
全书除绪论外,正文分为**、第二两编。绪论所占篇幅不大,但却以西方哲学史为线,以各时期主要哲学家的学说为纲,对自古希腊至十九世纪末西方哲学史上重要的诸家学说作提纲挈领式的阐述。对于阅读者而言,绪论无疑提供了一幅简洁却清晰的西方哲学思想和学说的演进脉络图,对于理解和把握正文中法律哲学基本观念和制度自然具有铺垫和导引的作用。
正文两编均未设标题,但细读各编,还是可以看出它们各自包含的**内容。**编分为十章,主要阐述的是关于法律哲学的基本问题,具体包括法律哲学的观念、法律的观念、法律推理方法、法律定义、法律道德与社会科学、法律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