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解读西方环境伦理思潮
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关于“生态”或“环境”的话语表达愈益活跃,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生态”或“环境”语境,因而使得这两个概念的意义区域不断地向外扩张。如社会民众从关注生活健康的角度出发,开始积极寻求合乎生态和环境法则的生活方式并期望建立起严格的法律限制;经济领域中也展开了关于明智地利用自然资源、经济增长的限度、环境成本的计量以及通过催生生态经济以支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探讨;在政治舞台上,借助于对生态或环境问题的关注来吸引民众支持并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的政治力量开始形成,而且在许多**已成为不可小觑的政治势力;在文化领域,“绿色文学”在秉承早期浪漫主义统绪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叙事体系和审美旨趣;教育领域也在积极探索人们接受、内化环保理念的机制和一般规律,寻找具有可操作性的途径和方法。总之,生态或环��问题的凸现似乎正在颠覆一个时代,同时也在缓缓地拉启着另一个时代的帷幕。因为一方面,“生态”或“环境”的概念已经越来越脱离它们原初的事实性描述或价值中立的内涵而为新的时代所赋义,成为了带有鲜明的反思性或批判性思想特质的概念,它们承载着人们的自责、悔恨、焦虑、不安、愤怒和对生命的深深忧患;旯一方面它们也承载着人类新的价值期望,即希望能通过人类的自我拯救而开辟出新的生存通途,而所谓生态文明的转向的话题即是这种期望的明确表达。
在生态关注或环境保护的“激情”岁月里,西方哲学伦理学的思维空间里开始涌动起了环境伦理思潮,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延续,它的影响力在不断扩大,这种影响不仅仅表现在它在理论上的积累逐渐厚实起来,而且还表现在它力图在实践的层面上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形成有效的价值规约和范导,或者通过政策和制度化的落实来取得环境保护客观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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