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德国资合公司法第3版
QQ咨询:
有路璐璐:

德国资合公司法第3版

  • 作者:[德]托马斯*莱塞尔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03651489
  • 出版日期:2005年01月01日
  • 页数:0
  • 定价:¥88.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德国资合公司法》由德国**教授托马斯•莱塞尔教授写就,是有关德国资合公司法的*权威论著之一。本书按照资合公司法内在法律体系的构建共分为八大部分,分别涉及资合公司法的法律基础与理论基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法中的重要问题。同时本书还对公司变更、康采恩、跨国公司等重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本书不仅介绍了德国资合公司法的基本理论,还反映了德国在资合公司法方面的*新立法动态,*新研究成果及*新的司法判决,并具有极强的实用性。通过阅读本书,读者不仅能够对德国资合公司及相关的法律问题有一个整体的、理论上的了解,还可以解决如何在德国设立、经营和管理一家资合公司等实际问题。
    本书是托马斯•莱塞尔教授的代表之作,并被认为是了解和研究德国资合公司法的*权威、*基本的参考书。本书的引进不仅为国人了解德国公司法打开了一个窗口,对于目前中国正在酝酿中的公司法修订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我国公司法自颁布及99年修订之后,仍存在很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国法学界及经济界展开了深入而激烈的讨论。因为这些问题,公司法的第三次修订已被提上了日程。莱塞尔教授的《
    目录
    **编 概论
    1.资合公司法的概念
    2.历史发展
    3.基本结构
    4.资合公司和企业
    5.资合公司作为企业的经济意义
    6.企业法
    7.外国公司法和欧洲公司法
    第二编 股份有限公司
    **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设立
    8.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9.��份
    10.股份有限公司与贸易公司股东的保护
    1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二章 股东的法律地位
    12.股标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3.概述
    14.董事会
    15.监事会
    16.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制度
    17.自有资本与借贷资本
    18.账目公布和利润的使用
    19.资本的维持
    20.增资
    21.减资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终止
    22. 解散和终止
    第三编 股份两合公司
    第四编 有限责任公司
    **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设立
    24.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设立
    25.作为贸易公司和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26.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二章 股东的法律地位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制度
    第五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终止
    第五编 资本两合公司
    第六编 变更法
    第七编 康采恩法
    第八编 国际公司法
    附录
    编辑推荐语
    《德国资合公司法》由德国**教授托马斯•莱塞尔教授写就,是有关德国资合公司法的*权威论著之一。本书按照资合公司法内在法律体系的构建共分为八大部分,分别涉及资合公司法的法律基础与理论基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法中的重要问题。同时本书还对公司变更、康采恩、跨国公司等重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本书不仅介绍了德国资合公司法的基本理论,还反映了德国在资合公司法方面的*新立法动态,*新研究成果及*新的司法判决,并具有极强的实用性。通过阅读本书,读者不仅能够对德国资合公司及相关的法律问题有一个整体的、理论上的了解,还可以解决如何在德国设立、经营和管理一家资合公司等实际问题。
    本书是托马斯•莱塞尔教授的代表之作,并被认为是了解和研究德国资合公司法的*权威、*基本的参考书。本书的引进不仅为国人了解德国公司法打开了一个窗口,对于目前中国正在酝酿中的公司法修订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我国公司法自颁布及99年修订之后,仍存在很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国法学界及经济界展开了深入而激烈的讨论。因为这些问题,公司法的第三次修订已被提上了日程。莱塞尔教授的《德国资合公司法》一书不仅涉及了我国公司法学界讨论的大部分问题,而且论及了我国公司法学界目前还没有关注的,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我国是传统的大陆法**,研究和了解德国资合公司法的规则,对于我国解决同类的法律问题,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而且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本书也能为赴德投资的企业家提供参考。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