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奥塔(1996)认为,在讲述者、聆听者和指涉物之间存在一种特定的关系:讲述者处于“知者”或“智者”的地位,因而具有相对的权威性;聆听者的角色定位只是表示赞同或反对,当讲述者的权威性不容置疑时,聆听者无需参与讨论或证实;而指涉物则以独特的定义方式来回应。比如,当有人批评说:这一新闻报道是不客观的,批评者显示了自己对这一报道和报道的客观性要求的知识,他对指涉物——新闻报道——的影响力即体现在他对指涉物的界定和判断上。事实上,他已经宣布了指涉物的性质:不客观。在如此宣布的同时,他被赋予了一种权威。而对于聆听者来说,对叙事(批评)的赞成与否实质上即对这一权威的认同与否。
不过,在叙事的过程中,讲述者有时在场,有时不在场。当讲述者在场时,他有时以客体的形式讲述他人的故事,有时则充当叙事中的角色,甚至还参与对话。当叙事者的身份可以辨识的时候,我们可以判断出他的角色和立场。但是,不少叙事是以“客观”形式表述的,叙事者隐藏在��本的背后,直接将权威加诸指涉物上,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方式定义了指涉物。在这种情形下,对叙事的赞成与否似乎只是对指涉物性质的赞成与否。比如上述批评,如果宣布新闻报道不客观的批评者藏而不露,“不客观”的新闻报道似乎在自我表达,聆听者的表态则建立在作为个体对新闻报道的认知与评价的基础上,但是聆听者的认知和评价基础可能与批评者完全不同。这就是为何有时批评和反批评往往是自说自话,而非对话。当讲述者的身份清晰可辨时,对叙事的评估则转而成为对讲述者权威的评估。如果批评者是一个新闻学专家,人们可能会认为,他是专家,他的批评一定是正确的。 当谢静嘱我作序时,《纽约时报》造假丑闻的余波尚未完全平息。这虽是一个偶然事件,倒让我们对美国的媒介批评有了具体感受,同时谢静论文的现实意义也因此得以进一步凸现。
我曾在不同场合讲过,若从社会的角度透视新闻业,至少具有三个视点:**,新闻业和社会诸系统,比如政治、经济、教育、宗教等等的关系;第二,新闻业本体,包括其起源、演变、社会定位以及职业特征等;第三,新闻业和受众。当然,三个层面是互有关联,不能一刀截断。然而也不能否认,站在不同的点上,对新闻业面貌的认识是不一样的。如果回到媒介批评上来,像《纽约时报》这样的造假事件,也就成为一个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评判和解读的文本。比如:资产**新闻事业的虚假性;新闻职业道德的败坏;商业性报纸的利欲熏心;报纸领导层的敢于承担责任;《纽约时报》新闻生产程序的缺失;报纸老板以“挥泪斩马谡”的手法欺骗视听等等。所以,谢静对美国新闻媒介的批评不是按时间的顺序或者概念到概念的演变进行梳理,而是把它纳入到叙事的框架,从叙事主体、叙述对象和指涉物的三角关系中来展开,由此让人们明了在任何批评的背后,都具有批评者的价值判断或道德关怀,也就是说,批评者必然有一个自己的立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