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百位名人之一:李小龙
1959年,一个身材瘦小、戴眼镜的18岁青年从香港来到美国。在当时的美国,人们对中国人仍抱有成见,总把他们当作温顺的家仆或铁路工人。而李小龙一身钢铁般的肌肉,目光中充满威慑力,手指骄傲地指着前方,俨然便是不用换装的超人克拉克·肯特。不仅仅是对中国人,对所有涌入影院看李小龙动作片的“怪人”、“呆子”以及大批十几岁满脸粉刺的孩子们而言,他就是救世主。他是另一个大卫王,只不过他的旋踢、飞跃**任何弹弓都迷人。
但李小龙从来就不像阿诺·施瓦辛格,他英年早逝。32岁的他在一片争议纷扰的疑云中死去了,死在情人的家中。根据验尸而来的说法是,对于止痛药的离奇反应导致他死于脑水肿。而在那时,他只在三部公开发行的影片中担任过主角,其中一中糟糕得不值一看,另外两部虽然还��看看,但也很糟糕。
值得看的是关键情节间的一些瞬间。银幕中涌动的是精准到位的武打动作,宛若芭蕾。你在游戏“真人快打”中所能创造的每一个动作组合,在李小龙的电影里都能找到其踪迹。即使把花在《黑客帝国》上的特技费用都用上,也没人能像李小龙那样把暴力演绎得那般漂亮。他的骄傲自大被看作神秘的个人魅力。他如鹤般啸叫着跃入空中,一边把两个歹徒踢昏,一边把另两个揍得几乎摔出了银幕,在那一刻,你会知道这就是李小龙的英雄本色。
李小龙一生致力于把自己瘦小的身体变成强大的武器。他过去是香港的童星,他的身影曾出现在20部影片中,却很少能在学校中见到。他参加过一个小帮派,帮派虽不大,但足以让他的母亲在他18岁生日前送他坐船去美国,这样他就能申请双重国籍,而不会身陷囹圄。他们家的一位朋友在西雅图开中国餐馆,李小龙就寄居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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