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二集》,和先头那本比较:有两点不同。**是,早先的那本有不少篇幅鼓吹创新精神,反对各种因循保守的“理论”。就建筑设计来说,我支持我的老师周卜颐先生的那句话:“标一点儿新罢,立一点儿异罢。”在这第二本里,这方面的文字少了一点,我要申明,这决不是我的主张有什么变化,我依旧鼓吹创新,决没有减弱的意思。近年少说了几句,是因为建筑界的大形势有了不小的进步,“创新性思维”比十几二十年前活跃得多了,成绩已然不少。那些“社会主义内容、民族形式”,“夺回故都风貌”,“新的要跟老的找统一”等等主张,已经不大有人记得了,既然如此,这些年我也就不必再为克服它们而多费笔墨。不过,事情倒是有了另一方面的遗憾,那就是:在标新立异的时候,有时候不顾大局,不顾城市整体,不顾建筑本身的规律性而矫揉造作,或者甚至和某些力量、某些关系、某些利益挂上钩,搞些有损于社会和谐、有损于城乡合理发展的事。但是,这些问题,并没有理论深度,却不便于公开多说,所以,我虽然说过几句,篇幅毕竟少得多了。
第二点是:这几年,我们仍然坚持着“非赢利性”的纯学术的乡土建筑研究,年年都有些成果,但是,出版这些成果却越来越难,因为出版社很重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