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权益结合法会计处理
一、权益结合法的概念和特点
(一)权益结合法的概念
权益结合法(Pooling of Interests),也称为权益联营法,是指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实施合并的企业以发行股票的方式与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间的普通股的交换,其实质是现有股东权益在新的会计主体的联合和继续。合并的结果表明任何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都没有流出资产,就不能认为其构成购买行为。
(二)权益结合法的特点
权益结合法的特点有以下五点:
(1)参与合并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不需按公允价值人账,而是按其账面价值入账。
(2)由于企业合并不是购买行为,就没有购买价格,也就不存在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不涉及合并商誉问题。
(3)无论合并发生在会计年度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的损益和留存收益全部(全年数)纳入主并企业的损益中。
(4)合并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并费用都计人当期损益。
(5)被并企业的会计方法与实施合并企业的会计方法不同,应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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