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营销法规基本理论
**节 营销法规概论
一、营销法规的概念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阶段后,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买方市场日趋形成,竞争的焦点逐渐转移到流通领域,如何使产品适应市场需要,占据市场*大份额,获取*大利润成为主要焦点。市场形势的变化,使得企业力图通过对市场的研究和分析,把握市场需求和变化规律以摆脱盲目状态,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于是企业开始重视研究、实践营销活动。但是在营销活动中,生产者和经营者处于主导地位,他们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为实现利益*大化,违背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样,矛盾和纷争不可避免地出现。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性、公正性,各国政府对市场营销活动都采取了一系列手段进行干预或规范,使其制度化、法制化,于是形成了相应的营销法律法规。
营销法规是国家调整在干预或规范市场营销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营销产品、营销过程、营销渠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它既是国家对市场营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又是保证企业健康运行、顺利发展的法律法规,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法规。
我国改革开放后,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块分割、互相封锁的封闭型市场开始向竞争、开放型市场转换,市场不仅仅是商品交换的领域和场所,还变成了和商品生产相联系的经济范畴,体现着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