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阅读与校对阅读之比较研究
第二章 编校阅读的本质区别
**节 对象、目的、绩效评价标准不同
首先,编辑阅读的对象和校对阅读的对象不相同。
编辑阅读的对象只有一个,即作者的原创作品。这里说的原创作品,泛指各种形式的书稿,包括著作、译作、古籍校订本、辞书、文选以及其他类型书稿。
校对阅读的对象有两个:一个是编辑发排文本,通称“原稿”,一个是依据原稿和版式设计排版打印的样张,通称“校样”。书稿电子化后,作者交给编辑的不再是手写书稿,而是电子稿(磁盘、网络邮件等)及其打印样,编辑通常是阅读打印样,并在打印样上加工。修改定稿后,排版部门无需重新排字,只需打开电子稿,依据编辑在打印样上的修改,在电脑上修改,然后根据版式设计要求,进行版式转换,再打出校样。这个校样除编辑修改的部分外,同电子稿并无二致,已无传统意义上原稿与校样的差别,所以校对界认为,书稿电子化后,已将原稿与校样“合一”了。尽管如此,校对的阅读对象仍然有两个:编辑修改过的打印样,版式转换后的校样。因为,两者存在差异:一是内容不完全相同,校样反映了编辑的加工修改;二是版式(包括版面格式、字体字号等)完全不同。编辑修改过的打印样,通称编辑发排文本,是达到齐、清、定发稿要求的书稿,在性质上与传统原稿是相同的,实质上是"原稿",因而还是校对改错补漏的直接依据。
其次,编辑阅读的具体目的和校对阅读的具体目的不相同。
编辑阅读,首要目的是决定取舍。从一定意义上讲,编辑的阅读活动是一种文化选择活动。编辑通过阅读,了解作品的内容和写作形式,然后对作品做出全面评价,并且决定取舍。因此,阅读过程就是了解、评价、选择和决策的过程。对于决定接受出版的书稿,编辑还要通过再阅读,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这个再阅读过程,则是提升书稿水平的设计过程。到了加工阶段,编辑还要一边阅读一边加工,这个阅读过程则是编辑再创造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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